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简称福建省妇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的领导。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福建省妇女代表大会。[1]
第十三届 (2022年7月至今) 主要领导 | |
主席 | 林叶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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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卓晓銮、赖前斌、陈红、陈婉萍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
机构类型 | 人民团体 |
行政级别 | 正厅级 |
组织法规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
在职人数 | 52人(2022年)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党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 |
邮政编码 | 350003 |
机构沿革 | |
1955年-1957年 | 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 |
历史沿革
1950年6月29日,福建省各界妇女联席会议在福州市召开,成立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7月13日,省民主妇联筹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成立筹委会常委会,推选苏华为筹委会主任,谢怀丹、于晶为副主任。1955年3月22日至28日,福建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福州市召开。会议通过《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省民主妇联)正式成立。省民主妇联受中共福建省委妇女运动委员会领导。1956年底,根据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共福建省委妇女运动委员会撤销,省民主妇联内设党组。1957年10月28日,福建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福建省妇女联合会。1967年1月,福建省各地造反派开始夺权,各级妇联组织相继陷入瘫痪状态。1972年3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妇女工作组成立。1973年7月30日至8月4日,福建省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在福州市召开,选举产生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标志着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的正式恢复。1993年11月,根据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妇联主任改称主席[2]。
组织机构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组织部
- 宣传部
- 权益部
- 发展联络部
- 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 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机关党委
- 直属事业单位
- 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
- 福建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福建省家庭关爱服务中心)
- 海峡姐妹杂志社
- 福建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
- 福建省实验幼儿园
- 福建省儿童保育院
- 福建省金山幼儿园
- 团体会员
- 福建省巾帼志愿者协会
- 福建省家庭教育研究会
- 福建省家政协会
- 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会
- 福建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 福建省海外妇女联谊会
- 福建省女企业家联谊会
- 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历届执行委员会
第一届
- 任期:1955年3月-1957年11月
- 主任:苏华
- 副主任:吴利珍(1956年9月离职)、张昭娣、谢怀丹
第二届
- 任期:1957年11月-1963年3月
- 主任:苏华
- 副主任:张昭娣、林其光(1962年6月离职)、谢怀丹
第四届
- 任期:1973年7月-1979年6月
- 主任:罗春俤
- 副主任:杨兰珍、陈治礼、朱益明、苏华、骆素兰(兼职)、洪秀枞、王明华
第五届
- 任期:1979年6月-1984年11月
- 主任:任曼君(1983年6月离任) → 尹峰(1983年6月任代理主任)
- 副主任:丁小兰、尹峰、丁世容、罗春俤、洪秀枞、谢怀丹
第六届
- 任期:1984年11月-1990年9月
- 主任:华福周
- 副主任:方静、高迅莹、陈钟英、郑素文、陈秀榕
第八届
- 任期:1996年10月-2001年12月
- 主席:王美香
- 副主席:林琼、苏彩云(1998年5月离职)、杨丽卿(1997年12月当选)、林文秀(1998年5月当选)
第九届
第十届
- 任期:2006年10月-2011年10月
- 主席:刘群英
- 副主席:林文秀、陈允萍、马义英、王小玲
第十一届
- 任期:2011年10月-2016年12月
- 主席:刘群英
- 副主席:马义英、王秋梅、包方、陆菁
第十三届
- 任期:2022年7月-
- 主席:林叶萍
- 副主席:卓晓銮、赖前斌、陈红、陈婉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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