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旦

程旦(1487年—?年,字孟明南直隶徽州府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程旦

大明雲南按察使
籍貫 南直隶徽州府歙縣民籍
字號 字孟明
出生 十二月十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鄭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治《礼记》,行八,由國子生中式癸酉科(1513年)應天府鄉試第五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二名,第二甲第十六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督明时坊三草场,通判五卫仓粮,总理宣府粮储。历升户部郎中、福建左参议,十三年(1535)闰二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升云南左参政,二十年四月升本省按察使,遷浙江右布政使,未上任而卒,祀乡贤[3]

家族

曾祖程文生。祖父程福仁,義官。父程正春。母王氏。永感下。弟旭、暕、暚、曙[4]

参考资料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歙县志》:程旦字孟明,进士,授户部主事,督明时坊三草场,通判五卫仓粮,总理宣府粮储。宰相使人言于旦,欲超用之,旦辞谢。及备兵云南,冢宰衔旦为伪奏,旦曰:予不由冢宰言进,当不由其言以退。迁按察使,时议征安南,陈十馀事,言中机宜。及迁浙江布政,彝民数百人号泣攀车追送。未之任卒。旦生平事不畏难,孝廉方正之行,尤为乡里所重。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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