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大沽口之戰
第一次大沽口之戰發生於1858年5月20日,是繼廣州淪陷後緊接而來的戰事,清軍奮戰約2小時便敗亡[2]。這起戰事的結果促成了《天津條約》的簽訂,更導致咸豐帝決心修建大沽砲台,和後來第二次發生的衝突。
第一次大沽口之戰 | |||||||
---|---|---|---|---|---|---|---|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一部分 | |||||||
西方報紙报道的大沽口之战 | |||||||
| |||||||
参战方 | |||||||
清朝 |
大英帝国 法蘭西第二帝國 | ||||||
指挥官与领导者 | |||||||
直隸總督譚廷襄 | 西馬糜各厘 | ||||||
兵力 | |||||||
英法聯軍:1200人[2] 砲艇:12艘[2] | |||||||
伤亡与损失 | |||||||
300多人戰死[1] |
戰前情勢
廣州城被奪以後,1858年4月,英、法、美、俄四國使節到天津、大沽口外。4月24日,四國使節會見清政府限期6天內派人談判,否則將採取「必要的手段」。咸豐帝派出直隸總督譚廷襄趕赴交涉,不料英法公使以「照會型式不符、無欽差大臣之權」為由拒絕接見。至於英法方則因兵力未能集合完畢,延遲了原本6天內的進攻。咸豐帝除了同意減少關稅外,對於四國的要求一律拒絕,也不准譚廷襄開戰。在英法代表仍舊拒絕交涉的情況下,譚廷襄改與美、俄代表交涉願能協助談和,但因困難的要求仍毫無結果,以為:「外托恭順之名,內挾要求之術」[2]。 譚廷襄要求開戰,提出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全部關閉,停止貿易的策略。兩廣總督黃宗漢也提議速速克復廣州,使英法等國震懾再出面開導。咸豐帝未批准以上提議,並發出聲明:
切不可因兵勇足恃,而先啟起兵端[2]。 |
仍舊命譚廷襄駁斥各國要求。1858年5月18日,英法代表與海陸軍司令協商攻占大沽口,以天津做為目標。5月20日,對清政府發出最後通牒限定2小時內交出大沽口被拒絕,隨即派兵進攻[2]。
戰鬥
1858年5月20日,英法聯軍用砲艇讓1200位士兵從大沽口登陸,清守軍奮力抵抗在2小時後全軍戰敗,南北砲台陸續被攻陷。5月26日,英法聯軍未遭遇抵抗就兵臨天津城下。
5月30日,四國使節逼迫清政府派全權代表至天津談判,否則將進軍北京。經此一戰,極為震驚的清朝在6月1日派出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耆英(曾參與簽訂南京條約)赴天津與各國談判[2]。
後續交涉
咸豐帝打算用耆英進行斡旋,在奏摺上硃批諭示耆英:
進京瞻仰。可告以速將各條定議妥協。並將兵船退至攔江沙外。然後再議進京之事。中國以誠信待人。亦斷無別意。惟各國向無進京之例。此次應行禮節。亦須彼此商定。按照中國禮節。至各夷進京。中國民人。亦必驚疑。更須先為曉諭。不能臨時猝辦。再進京之請。皆俄夷從中播弄。英、佛、米皆重利。從前並無此說。
耆英諒已馳抵天津。即可往見英、佛(法國)、米(美國)三國。將所求之事。妥為酌定。如桂良、花沙納所許。該夷猶未滿意。著耆英再行允准幾條。或者該夷因耆英於夷務情形熟悉。可消弭進京之請。則更穩妥。此時桂良等作為第一次准駁。留耆英在後。以為完全此事之人。津郡情形。甚屬危急。不得不通融辦理也。將此由六百里密諭知之[3]。
以為憑藉過去與英方簽約的經歷必能成事,可英法聯軍早在占據廣州後翻遍了廣州官府的檔案,對當年南京條約的內幕一清二楚,便多次刁難。耆英見不能成事,2天後私自回京。經過桂良、花沙納的交涉,終在1858年6月13日簽訂《中俄天津條約》,6月18日簽訂《中美天津條約》。 6月22日,清朝在英公使額爾金進軍北京的威脅下,簽訂《中英天津條約》。6月27日與法國簽訂《中法天津條約》[4]。
參考文獻
- (简体中文) . 中國國防資訊網. 2007-08-23 [2010-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7).
- 茅海建,《苦命天子 咸豐皇帝奕詝》。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4月:頁183─185。ISBN 978-957-08-3260-0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五》
- 《苦命天子》,第1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