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由1964年12月至1975年,为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最长者。因受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影响,第三屆全國人大召開一次會議,之后便长期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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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2月 – 1975年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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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常务主席 | 朱德、 |
常委会委员长 | 朱德 |
常委会秘书长 | 刘宁一 |
组成人员 | 全国人大代表:3040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97名 |
历次会议 | |
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 – 1965年 1月4日 | |
第一次會議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在北京召開,出席代表3040人。會議聽取了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作《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還分別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謝覺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鼎丞向大會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選舉劉少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宋慶齡、董必武為副主席,選舉朱德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並選舉彭真、劉伯承、李井泉、康生、郭沫若、何香凝、黃炎培、陳叔通、李雪峰、徐向前、楊明軒、程潛、賽福鼎·艾則孜(維吾爾族)、林楓、劉寧一、張治中、阿沛·阿旺晉美、周建人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並由劉少奇提名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會議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选举/任命结果
-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朱德
-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劉伯承、李井泉、康生、郭沫若、何香凝、黃炎培、陳叔通、李雪峰、徐向前、楊明軒、程潛、賽福鼎·艾則孜、林楓、劉寧一、張治中、阿沛·阿旺晉美、周建人
-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劉寧一(兼)
-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97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劉少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 国务院总理:周恩來
- 国务院副总理:林彪、陈云、邓小平、贺龙、陈毅、柯庆施、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谢富治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杨秀峰
- 最高人民檢察院检察长:张鼎丞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 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三届)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家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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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964年-1975年 |
繼任: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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