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級資本
第二級資本(英語:),簡稱二級資本,是金融監管機構衡量銀行金融實力的指標之一,於1988年的巴塞爾資本協議開始使用。第二級資本主要包括銀行未披露准备金、(债权/股权)混合式資本工具、从属有期债务、贷款损失准备金等金融商品,上限為第一級資本的50%。
高档二级
一般損失準備金
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中的普通准备金又称一般准备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本的性质,可以一定程度上用于弥补银行的未来损失,因此可以计入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但计入的普通准备金不能超过加权风险资产的1.25%,超过部分不再计入。中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 。
低档二级
次级长期债券
次级债券计入附属资本的条件是不超过核心资本的50%,原始发行期限5年以上。次级长期债券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可用来补充资本金。作为银行资本有机组成部分,发行次级债还可降低资本金平均成本,提高股东回报率等。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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