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王陛下發落
由國王陛下發落[1]或等候國王發落[2](英語:,簡稱),君主為女性時為由女王陛下發落或等候女王發落(英語:,簡稱),是英国及其它英聯邦王國的法律文件當中一個法律術語,指刑罰沒有預定期限。
英聯邦王國君主委任者到某地作為其代表時,該片語會改為,意為「等候總督/州督/省督發落」。在一些實行總統制的英聯邦國家以及非英聯邦國家也有類似的詞彙,但「國王」一詞會改為該國國家元首的職銜稱謂,如「等候總統發落」(例子有新加坡)。
在刑法之外,英聯邦王國的官员職位如果在法律上沒有固定任期,其任期可稱爲「由國王陛下酌情決定」[1](at His Majesty's pleasure)、「隨國王陛下意願而定」[3](during His Majesty's pleasure)、「任期隨國王陛下意願而定」[3](hold office during His Majesty's pleasure)或「任期不定,國王陛下可隨時將其免任」[4](holds office at His Majesty's pleasure),英语中此用语与上述“等候国王发落”用词相同,但由于“发落”是关于刑罚的用语,因此中译不同。
官员任命
英国和其它英聯邦王國的许多由君主任命的官职没有固定任期,因此任职官员“任期隨國王陛下意願而定”(serving at His Majesty's Pleasure)或“任期由國王陛下旨意決定”。英语中此用语与上述“等候國王发落”用词相同,但由于“发落”是关于刑罚的用语,因此中译不同。英联邦王国的首相、总理、大臣、部长、总督等都属于“任期听凭國王陛下旨意”的官职,其他非君主制的英联邦国家也有类似制度。加拿大的省督任期則是“由聯邦總督決定”。[6][7]任期由國王(或總督)決定并不表示國王或總督可隨意任命和裁撤官員,按照各地憲政安排一般這一類權力須會同樞密院或行政會議行使。
参考文献
- 香港律政司. .
- . 電子版香港法例. [2017-03-18].
- . www.elegislation.gov.hk. 電子版香港法例. [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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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U KWONG MAN v. SECRETARY FOR SECURITY [2002] HKCFI 896; HCAL1595/2001 (9 September 2002) HCAL 1595/2001; SUN時事: 本地新聞: 兩少年犯成功挑戰機制, 特首發落被裁違《基本法》2002-09-1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邱廣文及另一人訴保安局局長一案後的司法發展
- Victoria, , V.59, Westminster: Queen's Printer, 29 March 1867 [21 January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3 February 2010)
- Victoria, , II.62, Westminster: Queen's Printer, 1 January 1901 [21 January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