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英語:, SIFI) 是指一些体量巨大、业务高度复杂并广泛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当他们自身经营陷入困难甚至失控时,可能对全球金融系统稳定和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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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发生后,国际社会开始重视解决“大到不能倒”问题,提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采取一系列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避免因其陷入经营困境导致系统性风险发生。[1]从2011年开始,金融稳定委员会每年发布并更新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名单。[2]
定义
2011年末发布名单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明确定义还没有给出。[3] 不过,金融稳定委员会给出了判定金融机构是否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一些要点:规模、复杂性、互联性、其提供的金融基础设施无法被轻易代替以及全球/跨国性活动。某些情况下,专家的评估可以独立于上述指标决定一家机构是否应被分类进SIFI。
全球系統重要性银行(G-SIB)
金融稳定委员会从2011年起,依据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评估标准确定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4],并在每年的11月公布名单。名单将入选银行分为不同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了不同的额外资本缓冲要求。截至2021年11月,共有30家银行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所处档次不同,分别对应1.0%~3.5%不等的额外资本缓冲要求。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
中华人民共和国系统重要性银行
为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2021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2020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基于2020年数据,评估认定并发布了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1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12]。
中華民國(台灣)系统重要性银行
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9年及2020年公佈兩批系統重要性銀行,被列名的銀行應自被指定之日次年起,分4年平均提列2%額外的法定資本要求及2%內部管理資本要求,以做為逆周期緩衝資本,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及每年辦理並通過2年期之壓力測試[13]。名單內銀行排除純國營銀行。
指定年與批次 | 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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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批)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2020年(第二批) | 第一商業銀行 |
美国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
对于美国来说,D-SIB名单包括那些规模不足以达到G-SIB地位的金融机构,但仍然具有足够高的国内系统重要性,使它们受到美联储最严格的年度压力测试(USA-ST)的约束。严格来说,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并未将任何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指定为具有系统重要性,但《多德-弗兰克法案》在其法规条款中对任何资产负债表超过50亿美元的银行控股公司施加了更高的监管标准(包括接受年度美国压力测试)。尽管没有任何官方的D-SIB指定,但接受美国压力测试的银行可以被认为是美国的D-SIB。接受压力测试的银行集团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是相同的,除了大都会人寿银行在2012年停止其银行和抵押贷款活动,因此随后离开了受监管实体集团。2014年,由于董事会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压力测试规则的规定逐步实施,压力测试从18家扩大到30家银行,从2014年开始对另外12家实体进行压力测试。
参考文献
- . FSB. [2020-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8) (英语).
-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PDF). November 2013 [2013-11-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3-11-12).
- . The Observer. 6 November 2011 [9 November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5).
- .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2021-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9).
- . www.fsb.org. 2023-11-27 [2023-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8) (美国英语).
- . www.fsb.org. 2022-11-21 [2023-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3) (美国英语).
- . FSB. [2021-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5).
-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 [2020-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6).
- (PDF).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2020-11-1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1-28).
- (PDF).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2020-11-1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1-16).
- . [2021年10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0月26日).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人民银行. 2021-10-15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3).
- 魏喬怡; 彭禎伶. . 工商時報. 2020-12-24 [2021-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外部链接
-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PDF).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November 2011 [December 20, 20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6-16).
-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and 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PDF).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10 October 2011 [December 20, 20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6-16).
- Slovik, Patrick. . OECD. 12 Dec 2011 [20 December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