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尼詩 (香港總督)
軒尼詩爵士,KCMG(,1834年—1891年10月7日),英國政治家、殖民地官員,第8任香港總督。
軒尼詩爵士 Sir John Pope Hennessy KCM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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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下議院議員 | |
任期 1890年12月22日—1891年10月7日 | |
前任 | 愛德華·馬鲁姆 |
继任 | 帕特里克·麦克德莫特 |
选区 | 北基爾肯尼 |
任期 1859年5月19日—1865年7月24日 | |
前任 | 洛夫图斯·亨利·布兰德 |
继任 | 約翰·吉尔伯特·金 |
选区 | 金斯縣 |
第15任毛里求斯總督 | |
任期 1883年6月1日—1889年12月11日 | |
君主 | 維多利亞 |
前任 | 弗雷德里克·布洛姆爵士 |
继任 | 查理斯·李爵士 |
第8任香港總督 | |
任期 1877年4月22日—1882年3月7日 | |
君主 | 維多利亞 |
副總督 | 弗朗西斯·科尔本爵士 愛德華·多尼乌中將 约翰·萨金特中將 |
輔政司 | 柯士甸 馬師 |
前任 | 堅尼地爵士 |
继任 | 寶雲爵士 |
第10任巴巴多斯及向风群岛總督 | |
任期 1875年11月1日—1876年12月2日 | |
君主 | 維多利亞 |
前任 | 罗森·威廉·罗森爵士 |
继任 | 乔治·斯特拉汉爵士 |
第42任巴哈馬總督 | |
任期 1873年5月27日—1874年6月22日 | |
君主 | 維多利亞 |
前任 | 乔治·斯特拉漢爵士 |
继任 | 威廉·羅便臣爵士 |
第14任塞拉利昂總督 | |
任期 1872年2月27日—1873年2月17日 | |
君主 | 維多利亞 |
前任 | 堅尼地爵士 |
继任 | 羅伯特·威廉·凱特 |
第6任納閩總督 | |
任期 1867年11月20日—1871年9月 | |
君主 | 維多利亞 |
前任 | 杰里米亚·托马斯·菲茨杰拉德·卡拉汉 |
继任 | 亨利·布尔沃爵士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34年4月5日 英国愛爾蘭科克郡 |
逝世 | 1891年10月7日 英国愛爾蘭科克郡 | (57歲)
政党 | 愛爾蘭議會黨 |
其他政党 | 愛爾蘭保守黨(1859年-1865年) |
配偶 | 軒尼詩爵士夫人凱瑟琳 |
生平
早年生涯
軒尼詩,1834年生於愛爾蘭科克郡[1]:1,他的父親是獸皮商人,名約翰·軒尼詩,而他的母親,則是牛油商人之女,名伊麗莎白·凯西,夫婦二人都是信仰羅馬天主教、反對英國統治的人士。軒尼詩的父親稱自己為當地鄉紳的後代,自號凱里郡巴利軒尼詩的軒尼詩(Hennessy of Ballyhennessy, co. Kerry)。軒尼詩年幼時體弱多病,患有慢性支氣管炎(Chronic bronchitis),不能上學,只能在家中隨私人教師學習。他遵從家人意愿,在愛爾蘭女皇學院(Queen's College, Cork)修讀醫科,深造五年後,以一級榮譽畢業。1855年5月,軒尼詩離開愛爾蘭,前往英格蘭,到倫敦查靈十字醫院(Charing Cross Hospital)繼續學醫,次年卻棄醫從政,到樞密院辦公室任職員。後來,他入讀內殿律師學院,修讀法律。
國會生涯
在修讀期間,軒尼詩以保守黨人身份,在國王郡(King's County)選區參選國會議員。他不加入自由黨的原因是,自由黨黨魁威廉·格萊斯頓任相時推行了多項反天主教徒政策。軒尼詩尤其敬仰保守黨貿易保護主義一派領軍人物本杰明·迪斯雷利,在競選演說中表示自己對迪斯雷利的外交政策有信心。但是,他對迪斯雷利的愛爾蘭政策有所保留。軒尼詩最後在沒有財雄勢大的人支持的情況下,成功當選議員,成為首位信仰羅馬天主教的保守黨籍下議院議員。
軒尼詩主張修改愛爾蘭土地法,填海造地安置移民,改革教育制度。擔任議員期間,他作出了一些貢獻,推動了國會修訂濟貧法(Poor law)、監獄法(Prison Ministers Act)、采礦守則法(Mines Regulation Acts)。1861年11月,軒尼詩終於取得律師資格。不過,他在同年大選中以七票之差落敗。軒尼詩落選的原因是馬車車夫不愿為他運載選民到票站,為他投票。馬車車夫之所以不愿這樣做,是因為他還未償還在上次大選中欠下的車費。
在此期間,軒尼詩參與了投機活動,又收A·M·科寧厄姆(A. M. Conyngham)為情婦,育有兩名私生子女。1866年,他借得2,000英鎊,企圖與姓坎寧(Canning)的富家女結婚,挖盡對方家財,遭到失敗。同年,保守黨在大選中擊敗自由黨,上臺執政,在新政府中擔任財政大臣的迪斯雷利安排正在鄉間避債的軒尼詩為纳闽總督。
早年殖民地生涯
1867年,軒尼詩出任纳闽總督。纳闽貧窮落後,遍布沼澤,他在當地難有作為。軒尼詩擔任總督期間,改善了囚犯待遇,提高稅率,不過,他與其他官員發生衝突,受到殖民地部批評。
1868年2月4日,他迎娶當地歐亞混血女子凱瑟琳·伊麗莎白(Katherine Elizabeth)為妻。凱瑟琳家境並不富裕,在英國、瑞士兩地接受教育,父親是殖民地官員、前一任納閩總督休·洛(Hugh Low),母親是有著蘇格蘭人與馬來人血統的混血兒凱瑟琳。小凱瑟琳是夫婦二人的獨女,在兩人的子女中排行第二。軒尼詩與凱瑟琳的婚姻生活並不愉快,但兩人育有三名子女,其中一男理查德(Richard)的長子,約翰·波普-軒尼詩爵士(Sir John Pope-Hennessy)為美術史學家,曾擔任大英博物館館長。1871年,政府選定軒尼詩為下一任巴哈马總督,他在同年9月離開纳闽,啟程返國。
1872年2月,殖民地部派遣軒尼詩前往塞拉利昂自由城,出任署理西非殖民地總督,管轄塞拉利昂、甘比亞、黃金海岸與拉哥斯四地。他不顧殖民地部建議,堅持攜帶三歲長子約翰到自由城,結果約翰很快因染上當地流行的痢疾而病逝。軒尼詩上任後,任命當地人為高級官員,批評前來的基督新教傳教士,稱贊當地的回教徒,支持爱德华·威尔莫特·布莱登在當地建立大學。他在自由城推行卫生改革,又在塞拉利昂取消直接税,還取消了木材稅。軒尼詩改變稅率,法國商人從中得益最多。自由城的非裔居民對他的評價相當高,後來更設立了“軒尼詩日”以紀念他。離任時,軒尼詩稱政府有5,000英鎊收入。結果,核數師發現他沒有把整整一個月的開支計算在內。海關的收入也未如理想,收入不但沒有增加,還減少了不少。1872年,英荷雙方簽訂條約,規定荷方將黃金海岸東部的要塞交予英方。此後,英國政府任命軒尼詩為黃金海岸總督。他同時獲英女皇頒發聖米迦勒及聖喬治三等勛章(CMG)。當地城市埃爾米納(Elmina)的居民在得知此事後,發起暴動,在事件中有人身亡。
擔任香港總督
軒尼詩於1877年4月2日就任香港總督,在任期間,意識到華人對香港經濟發展的重要,但當時華人被視為次等公民,軒尼詩因此廢除禁止華人在中環購買土地、建造樓宇及經營業務的法令,使得中環地區開始急劇發展。
軒尼詩亦准許香港華人歸化英籍,成為英國公民,並於1880年委任伍廷芳出任定例局(立法局、立法會的前身)首位華人議員,打破自1842年以來華人不准參政的局面。軒尼詩作風開明,任內大幅提升華人地位,令英人不滿,英商更向倫敦反映,連以他命名的道路也要離任後一段很長的時間才出現。
除了華人地位提高之外,軒尼詩在籌組保護良家女的保良局方面也扮演重要角色。此外,他還改革刑罰制度,減少笞刑,又解除笞刑刑具九尾鞭的死結,減輕犯人被體罰的痛苦。不過當時英國殖民地部大臣卡納芬伯爵認為,如果對某些階級的中國罪犯停止笞刑,將吸引廣東犯罪分子來港。
在教育政策上,軒尼詩主張英語教學,包括把當時中央書院原來各四小時的中、英文教學制度,改為五小時英文教學、兩小時半中文教學,又把英語列為必修課。1895年起,規定新設立的學校若不以英語為教學媒介,便不能獲得政府資助。
參考文獻
- Kevin, Mackeown. (PDF). 香港: 香港城市大學. 2019 [2023-08-05]. ISBN 978962937377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2-09) (英语).
-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20-06-03 [2023-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6) (英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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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堅尼地爵士 柯士甸(署理) |
第8任香港總督 1877年4月22日-1882年3月7日 |
繼任者: 杜老誌(署理) 馬師爵士(署理) 寶雲爵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