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綬褒章(日语:,英語:[1])是日本政府所頒發的褒章之一,授予學術、藝術、運動領域中貢獻卓著的人[2]。於1955年1月23日制定(政令7號),每年分別在春秋兩季在東京都頒發。
授予「在科學技術領域取得發明與發現,以及在學術、體育、藝術文化領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人(日语:)」。
自2003年秋季起,取消原先50歲以上的獲獎限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