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
歷史
前身為臺灣省政府所屬一級機關臺灣省政府建設廳。1999年7月1日因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臺灣省政府建設廳裁撤,原有營建業務併入內政部營建署,其餘工商、礦業、水利業務由經濟部所屬機關承接,原機關廳舍改為「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2017年1月1日,公司與有限合夥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業務,及外國公司、中國大陸公司、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5億元之金門馬祖公司、有限合夥之登記及管理業務,主管機關由經濟部商業司(今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變更為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2023年9月26日新版《經濟部組織法》施行後,原公司登記等業務改回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負責、原工廠輔導等業務改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負責,中部辦公室依據《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設置要點》改為「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
組織架構
依據《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設置要點》,置主任、副主任
建築
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所在建築因具省府時代之歷史意涵,為保留原風貌之完整性,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已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規定,登錄為南投縣文化資產。[1]
參考資料
-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2017-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8).
外部連結
- 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繁體中文)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粉絲團)(繁體中文)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樂活市集)(繁體中文)
- 經濟部的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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