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

綠能指的是在生產電力的過程中,其二氧化碳排放量為零或趨近於零,因相較於其他方式(如火力發電、過度發展之再生能源)所生產之電力,對於環境衝擊影響較低。綠電的主要來源為太陽能風力水力生質能地熱等,中華民國主要以太陽能及風力為主。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定義,由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的電力,就是綠色電力。[1][2]

國際發展綠電制度國家

根據國際能源署統計報告, 2012年國際上實施綠色電價的國家有澳洲美國奧地利德國義大利荷蘭瑞士英國。台灣在東亞國家中第一個啟用綠電認購計畫。[3]

台灣認購綠電計畫

台電副總經理李鴻洲說,目前台電一年總供電量為1990億度,綠電供電量占台電總供電量3.6%,其中太陽能光電為2.5億度、風力發電為14億度。由於台灣反核高漲,政府因應國內資訊業與民眾對綠電需求實行綠色電價銷售制度。[4]

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於2014年7月1日實施,以3年為原則,後續將視實施成效評估是否調整。

電業法

為營造台灣綠電發展環境,經濟部研擬《電業法》兩階段修法,並於105年10月17日獲「執政決策協調會議」通過支持,行政院於10月20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於106年1月11日三讀通過。預計修法後1至2.5年逐步開放用戶得透過代輸、直供及向再生能源售電業等購買方式使用再生能源,放寬過去對再生能源售電的限制[5],並將電業拆分為發電、輸電與售電三大區塊,其中發電與售電業開放民間再生能源業者加入[6]。開放民間企業參與發電與售電後,至111年,「純賣綠電」的電力公司全台已達22家[7]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2020-05-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7).
  2. (PDF). 中華民國經濟部能源局: 18. [2019-05-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5-02) (中文(臺灣)).
  3. (PDF).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s Programme: 48. [2015-08-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09-24) (英语).
  4. 唐玉麟. . 中國時報. 2013-08-07 [2015-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3) (中文(繁體)).
  5. 新聞傳播處.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2011-12-01 [2022-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4) (中文(臺灣)).
  6. 李佳穎. . www.storm.mg. 2019-10-10 [2022-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0) (中文(臺灣)).
  7. 陳映璇. . 數位時代. [2022-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5) (中文(臺灣)).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