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以法

繩之以法》(英語:Crimewatch)為新傳媒集團(開播時為新加坡廣播局)與新加坡警察部隊全國罪案防範理事會聯合製作的法制相關節目,於新傳媒轄下除亞洲新聞台電視頻道播出,1986年11月30日首播至今共有33季。

繩之以法
类型警務資訊、罪案消息
国家/地区 新加坡
语言英語
新加坡標準華語
泰米爾語
馬來語
季数35
集数10(每年,只於3月至12月播出)
制作
制作公司新加坡廣播局(即現時的新傳媒集團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全國罪案防範理事會
播出
首播频道新傳媒8頻道
新傳媒5頻道
新傳媒春天頻道
新傳媒朝陽頻道
播出日期1986年11月30日—
官方网站

歷史

《繩之以法》於1986年11月30日首播,最初乃仿傚德國電視二台法制節目《Aktenzeichen XY … ungelöst》,以清談節目形式呼籲公眾為一些嚴重罪案提供調查線索(例如第一集提及的19歲少年被殺案,在播出後旋即有人提供線索,兩星期內破案[1]),並同時講解避免受害或受騙的技巧。

在節目中英文名字方面,則分別取自香港電台電視部在1985年開播的《繩之於法》,以及英國廣播公司第一台節目《Crimewatch UK》;但《繩之以法》與上述兩個節目形式有較大出入(尤其是不設直播)。

最初《繩之以法》僅以英語播出,及後分別在1986年12月初、2000年及2001年加入華語馬來語泰米爾語廣播。

節目曾於2011年加入旁白描述,但於翌年(除2013年第九集外)被取消,並由上鏡警方人員一併負責。

目前,此節目仍有播出,而且部分舊集數(1993年起華語版,以及2013年起泰米爾語及馬來語版)亦可於Toggle.sg重溫。

案件模擬演出上,所有出場的警員均是真正的警員。

主持

此節目由啟播至今,均由一名固定主持搭配一位固定的警方代表(一般為助理警監)負責報導。此外,在2011-12年間,亦曾設有旁述。

歷季節目編排及內容

《繩之以法》由首播至1993年,均為每季播出六集[2] ;及後,改為每季十集,並沿用至今。

此外,由2009年起,此節目的不同語言版本分開在不同時段播放,當中英語版本均為首播。

而節目內容方面,可參考《繩之以法》每集內容列表

參考資料

  1. . The Straits Times. 7 December 1986.
  2. . Toggle.sg. [2019-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6).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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