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菲 (歌手)

罗菲(1981年8月21日,女,原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女高音歌手。自2005年到2011年长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張曙光情妇,事业一路青云直上,张曙光落马之后被牵扯入案,并且被审判和判刑。

罗菲
女歌手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出生 (1981-08-12) 1981年8月12日
江西省上饶市
职业歌手
语言普通话
音乐类型聲樂
活跃年代2010年—2011年

生平

2005年底,罗菲结识刚升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局长的張曙光,张曙光很喜欢罗菲。当时,张曙光的妻子和儿女早已经移民美国,张曙光自己在国内做“裸官”。[1]

2007年,张曙光为罗菲花费280万在北京市买了房子。[2][3]2008年11月5日,张曙光邀请罗菲在山西省运城市演出。[3]2009年1月25日,罗菲在Z67次列车上慰问并且唱歌;5月2日,中国铁路文工团在贺州大会堂演出,罗菲、肖大可张祺龙一同上台演唱。[3]2010年,罗菲代表中国铁路文工团参加青歌赛[3]

为了讨好张曙光和罗菲,多名商人对他们行贿。其中之一是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总裁杨建宇,2007年至2011年1月间,杨建宇在罗菲身上花费50多万元购买名车名表,并且给罗菲安排在自己企业挂职不工作每月领工资1.6万元人民币。[2][3]

2011年6月13日,罗菲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2011年6月24日,罗菲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2012年1月,罗菲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3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罗菲提起公诉。此后,检方将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13年11月7日,罗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罗菲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改变了检察院指控的罪名,认定罗菲构成受贿罪,于2014年12月2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罗菲即由取保候审状态转为收监。[4]宣判后,罗菲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4月20日,北京高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5]

2017年9月13日,罗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八个月,刑期至2018年7月5日止。[6]

作品

  • 《我们就是中国》
  • 《中國頌》

参考文献

  1. . 新浪. 2014-10-18 [2014-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5).
  2. . 凤凰网. 2014-10-18 [2014-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1).
  3. . 网易. 2014-10-18 [2014-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0).
  4. . [2014-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2).
  5. . 北京青年报. 2015-07-01 [2015-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6. . [2023-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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