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大奖
历史
1663年,路易十四在位期间创立了罗马大奖。该奖当时由法国王家绘画和雕塑学院在其学员中经过严格选拔而出,共有四个名额,分别给与绘画、雕塑、建筑和雕刻四个方面最杰出的参与者。获奖者将可以前往罗马,居住在著名的美第奇别墅中三年,并接受意大利著名艺术家的指导。如果学院领导认为有必要的话,留学时间还可以延长。获奖者在罗马期间的所有支出,由法国国王负担。
1803年起,增加了音乐方面的获奖者。[1]同时,各艺术种类的获奖名额也增加到两名,第一名仍然可以在罗马留学三年,第二名则可以居留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
1968年,法國文化部部長安德烈·馬爾羅进行了最后一次评选。此后,該部不定期的举行过一些选拔竞赛,获奖者可以前往罗马法国学院进行为期18个月左右的留学。
賽制
音樂
分為預賽及決賽,通過預賽後,晉級決賽者須以指定的歌詞完成一齣清唱劇,內容包括伴奏宣敘調(récitatif obligé)、乾燥宣敘調(récitatif simple)以及樂章詠嘆調(air de mouvement)等。[2]決賽輪的審查包括音樂部門院士負責的預審,以及全體院士的最後決審。
著名获奖者名单
參考資料
- 參照
- Shen 2008,第7頁
- Shen 2008,第8頁
- Anderson, Julian. "Obituaries: Gerard Grisey". The Independent (1998-11-24). Retrieved 2018-07-17.
- 呂懿德.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2017/18年下半樂季樂季手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69.
-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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