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哲學
17世紀
美國哲學傳統始於新英格蘭的清教徒,他們的哲學具有濃厚的宗教傳統,也就是清教徒天意主義,同時也強調個人與社區的關係。早期的殖民文件如康涅狄格州基本法(1639 年)和麻薩諸塞自由憲章(1641 年)就證明了這一點。[1]
約翰·溫思羅普等思想家強調公共生活高於私人生活,認為前者優先於後者,而其他哲學家,如羅傑·威廉斯(羅得島的聯合創始人)則認為,宗教寬容比試圖在社區中實現宗教同質性更好。[2]
19世紀
19世紀的美國哲學受到浪漫主義、實用主義學派與唯物主義等影響。浪漫主義在美國的化身是超驗主義,它是美國哲學的一項重大創新。[1]
19世紀見證了實用主義學派的興起,以及由喬治·霍姆斯·豪伊森領導的小規模黑格爾哲學運動,該運動集中在聖路易,儘管美國實用主義的影響遠遠超過了小黑格爾運動。[1]
對唯物主義的其他反應包括喬賽亞·羅伊斯的“客觀唯心主義”,以及波登·帕克·鮑恩的“個人主義”,有時也被稱為“波士頓個人主義”。
20世紀
實用主義始於19世紀的美國,到20世紀初逐漸與其他哲學流派合流,並逐漸消失。20世紀出現了過程哲學,它本身受到科學世界觀和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影響。20世紀中葉,語言哲學和分析哲學逐漸在美國的流行。存在主義和現象學雖然在20世紀在歐洲非常流行,但在美國卻不被重視。
參考文獻
- "American philosophy" at the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Retrieved on May 24, 2009
- "Religious Tolerance" – Freedom: A History of US: PBS.co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Retrieved September 9, 2009
- Hoeveler, J. David, Creating the American Mind:Intellect and Politics in the Colonial Colleges, Rowman & Littlefield, ISBN 978-0742548398, 2007, p. 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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