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師雍

翟師雍16世紀—1643年),如臨山西平陽府襄陵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舉人經魁[2],二十九年(1601年)成進士,獲授行人,陞為戶部主事員外郎,外任大名府知府,捐出俸祿買田惠及窮人。

之後翟師雍歷任河南睢陳兵備道副使、山東參政[3][4]、山東按察使,督理七省漕運,寫下《飭漕末議》;再陞為湖廣右布政使,轉左布政使,調為陝西關內道,勦滅流寇多立功勞。回鄉後遇上李自成變亂,他不屈服被殺,人們都敬仰他的完節[1]

家族

翟師雍和弟弟翟師偃、翟師有並稱「河東三鳳」。

參考文獻

  1. 民國《襄陵縣志·卷十一·名賢傳》:翟師雍 字如臨,與胞弟師偃、師有稱「河東三鳳」,初授行人司行人,擢戶部主事,轉員外郎,陞直隸大名府知府,捐俸置田以惠寒士。厯睢陳道,陞山東按察使,督理七省漕務,刻有《飭漕末議》。再陞湖廣右布政,轉左布政,調陝西關內道,勦寇多功,後家居遭闖變,不屈而死,人皆仰其完節。
  2. 民國《襄陵縣志·卷十六·選舉表》:(萬曆)丁酉科(舉人)……翟師雍 經魁,見甲科
  3.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五十六》:(萬曆四十五年四月丁酉)陞山西參政朱思明為廣西按察使,湖廣參政劉不盈為陝西按察使,河南副使翟師雍為山東參政。
  4. 李鹏飞《明代陈州卫军户教育状况研究》:万历四十二年至四十五年 睢陈兵备翟师雍、署州事柳文、吏目阮继源 重修敬一亭三楹
  • 民國《襄陵縣志》·卷十一·名賢傳
  • 民國《襄陵縣志》·卷十六·選舉表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五十六
官衔
前任:
陳瑛
明朝大名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趙良相
前任:
熊文燦
明朝山東右布政使
天啟年間-1625年
繼任:
米萬鍾
前任:
吳國仕
明朝湖廣右布政使
1625年-1626年
繼任:
馮從龍
前任:
李春茂
明朝湖廣左布政使
1626年
繼任:
王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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