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

聯邦政府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在此一政府體制中,由數組成聯邦,但在處理內部事務上各邦則維持獨立[1]。聯邦政府通常出現於中央政府對地方掌控力較低的國家,或出現在地方意識強的國家。和中央集權制相對,聯邦制為一種地方分權制,邦讓渡部分权力予以聯邦,彼此無上下隸屬關係,邦政府自己就是自己的中央政府,邦內部也設行省(例如:1918年以前的德意志帝國普魯士王國黑森大公國等),其憲法將絕大多數的政府權力分配給邦,而聯邦政府只能負責有限的事務,但是聯邦中央通常都保留對於軍事外交財政的權力。聯邦政府通常是聯邦制國家成員權力自下而上授權的結果。

目前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美國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 俄羅斯 加拿大 印度 巴西  阿根廷等国家也实行联邦制,現時實行联邦制的国家有27个。

國家联邦政府政區國家領導人領土
 阿根廷 阿根廷政府 23省、1联邦特区 阿根廷总统
  澳洲聯邦政府 6州、1領地、1首都特區 澳大利亚总理
 奥地利 奥地利联邦政府 9联邦州 奥地利总理
 比利時 比利时政府 3语区、3地区 比利时总理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政府 2共和国、1特区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主席团
 巴西 巴西政府 26州、1联邦地区 巴西总统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政府 10省、3地区 加拿大总理
 科摩罗 科摩罗政府 3自治岛 科摩罗总统
 衣索比亞 埃塞俄比亚联邦政府 9州、2直辖市 埃塞俄比亚总理
 德國 德国政府 16联邦州 德国总理
 印度 印度政府 29邦、6联邦属地、1国家首都辖区 印度总理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 13州、3联邦直辖区 马来西亚首相
 墨西哥 墨西哥政府 31州、1联邦区 墨西哥总统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政府 4州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总统
 尼泊尔 尼泊尔政府 14专区 尼泊尔总理
 奈及利亞 尼日利亚政府 36州、1联邦首都地区 尼日利亚总理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政府 4省、4联邦直辖区 巴基斯坦总理
 俄羅斯 俄罗斯联邦政府 22自治共和国、46州、9边疆区、4自治区、3联邦直辖市、1自治州 俄罗斯联邦总统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基茨和尼维斯政府 2地區、14教区 圣基茨和尼维斯总理
 伊拉克 伊拉克联邦政府 19省、1自治区 伊拉克总理
  索马里联邦政府 18州、1直辖市、8联邦成员国 索马里总统
 苏丹 苏丹政府 18州 苏丹总统
 南蘇丹 南苏丹政府 28州 南苏丹总统
 瑞士 瑞士联邦政府 26州 瑞士聯邦委員會
 阿联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 7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
 美國 美国联邦政府 50州、1联邦特区、2自由邦、7属地 美国总统
 委內瑞拉 委内瑞拉政府 23州、1首都特区、1联邦属地 委内瑞拉总统

参考文献

  1.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聯邦政府 存檔,存档日期2011-11-14. 於2011年4月11日查閱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