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經

契經天城體梵語羅馬化:巴利語),又稱線經长行,音譯修多羅素怛纜,簡稱。原義為線,原是古代印度的一種散文文體。印度教佛教耆那教,都有被稱為契經的經典。

印度教中一般是指格言性質的短文。佛教中是指三藏十二部經典(十二分教)的一種[1]。表示佛陀所說的法如同絲線,能貫穿一切義。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謂之契;貫穿諸法深義,攝持所化眾生,謂之經。在九分教十二分教中,修多羅包括經與律,後世則專指三藏中的經藏

歷史

修多羅最早是印度的一種長行散文,不押韻,以背誦口傳的方式傳播,被形容如線一般可以一直延長。

釋迦牟尼時代,僧團成員發展出背誦釋迦牟尼口傳教義的習慣,作為修行之用,也可以將這些口述內容背誦給其他人聽,作為傳教之用。釋迦牟尼過世後,僧團召開第一次結集,参与者必须是阿罗汉,由大迦葉主持。阿難負責在會中背誦出釋迦牟尼的口傳教導,經由在場僧眾一致同意後,形成最初的修多羅。優婆離負責背誦出毗奈耶,最早也是被當成修多羅來背誦。

經文內容

佛陀教導的法(dharma)、律(vinaya),前者被發展為九分教。按印順法師推斷,九分教中最早集成的「契經」,是指說一切有部《雜阿含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的蘊誦、六入誦、雜因誦、道品誦四部分[2],當中包括蘊、處、緣、食、諦、界、受、念處等相應。

赤銅鍱部誦本《相應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亦有這些相應,但次第和篇排有所不同,例如《相應部》的「食相應」未有別立成章,「諦相應」納入「大品」(近似雜阿含的道品誦),「學相應」則收入《增支部》經典中,而上座部古說亦未有「受相應」,故此,古型契經可能只分成「道品」、「諦」、「蘊」、「處」、「緣」、「界」這些相應[3]。鐘煒傑博士在《Fundamental Teachings of Early Buddhism》[4]一書的附錄中,如下列出了漢巴兩本契經的卷號。

雜阿含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的契經 (修多羅) 部分:

相應 卷:經號
五陰誦 陰相應 1:1-32

10:256-272

3:59-87

2:33-58

5:103-110

六入處誦 入處相應 8:188-229

9:230-255

43:1164-1177

11:273-282

13:304-342

雜因誦 因緣相應 12:283-303

14:343-364

15:365-370

食相應 15:371-378
諦相應 15:379-406

16:407-443

界相應 16:444-454

17:455-465

受相應 17:466-489
道品誦 念處相應 24:605-639
正勤相應 25 (失傳)
如意足相應 25 (失傳)
根相應 25 (失傳)

26:642-660

力相應 26:661-703
覺支相應 26:704-711

27:712-747

道分相應 28:748-796

29:797-800

安般相應 29:801-815
學相應 29:816-829

30:830-832

不壞淨相應 30:833-860
相應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的契經部分:
相應 章號 :經號
II. 因緣品 (Nidana vagga) 因緣相應 12 : 1-93
界相應 14 : 1-39
III. 蘊品 (Khandha vagga) 蘊相應 22 : 1-158
IV. 六處品 (Salayatana vagga) 六處相應 35 : 1-207
受相應 36 : 1-29
V. 大品 (Maha vagga) 道相應 45 : 1-180
覺支相應 46 : 1-175
念住相應 47 : 1-102
根相應 48 : 1-185
正斷相應 49 : 1-54
力相應 50 : 1-110
神足相應 51 : 1-86
入出息相應 54 : 1-20
預流相應 55 : 1-75
諦相應 56 : 1-131

註釋

  1. 《佛学大辞典》【长行】:“十二分教之中第一修多羅是也。”
  2. 釋印順. . CBETA Online. [2023-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2). 「修多羅」分陰、處、因緣、聖道四大類,在《雜阿含經》的集成中,「修多羅」是最早的,正是如來教法的根本所在。
  3. 釋, 印順. . CBETA 線上閱讀. [2023-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2). 《相應部》沒有〈學相應〉,那是編入《增支部》了。這部分,有可以比較討論的,如〈諦〉,《雜阿含經》在〈因緣〉與〈界〉之間,屬〈雜因誦〉,而《相應部》屬於〈大篇〉(「道品」)。考《雜阿含經》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若比丘,苦聖諦如實知,苦集聖諦(如實知),苦滅聖諦(如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慧根」。《相應部》的〈根相應〉,也是這樣說的。諦是聖諦,是聖者如實知的,所以《相應部》屬於〈大篇〉。考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法蘊足論》與《品類足論》的〈千問品〉,〈聖諦〉都在〈念住〉與〈靜慮〉之間。《發智論》立四十(二)章:四諦與四靜慮等,同為「功德類」而不是「境界類」。聖諦屬於道品類,實為上座部的古義。後人以四諦為世出世間因果,屬於〈雜因誦〉,是作為因果事理去理解了!如〈受〉,說一切有部的古說,沒有說到〈受相應〉。但《雜阿含經》與《瑜伽論.攝事分》,都在〈界〉以下說〈受〉。《相應部》是屬於〈六處篇〉的。六受依六觸而起,六觸依於「六處」,「受」是可以攝屬「六處」的。但「受」依於六觸,而六觸於六內處(根)、六外處(境)、六識(即十八界)——三和合而有,那麼屬於〈雜因誦〉的〈界相應〉,也是很合理的。
  4. Choong, Mun-keat. . Otto Harrassowitz Verlag. 2000: 243–257 [2023-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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