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

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日语: Taipeicyuuosakakeizaibunkabenjishyo ?),亦稱駐大阪辦事處,是中華民國(台灣)在日本大阪府大阪市設立的總領事館級外交代表機構。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一個中國政策的限制,1972年9月日臺斷交後,兩國之間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而是以民間組織的名義建立了事實上的外交代表機構[4]

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
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所在地中之島節日大廈
概要
類型駐外機構實質總領事館
地點 日本大阪府
地址大阪市北区中之島2-3-18 中之島節日大廈17-19層
機構
所属部門中華民國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處長洪英傑 总领事[註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jposa/
中華民國駐大阪總領事館

概要
類型總領事館
地點 日本大阪府
地址大阪市西區西本町
启用1952年
关闭1972年
领馆
所属部門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駐日本大使館
總領事張庸夫(末任)

沿革

1972年12月,因中華民國與日本斷交,中華民國駐大阪總領事館關閉。東亞關係協會大阪支部成立。1992年5月15日,雙方同意更改東亞關係協會名稱,同月20日更名為台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

歷任長官

歷任總領事

任次 姓名 到任 離任 備註
1 黄克綸 1952年 1956年
2 陳衡力 1956年 1960年
3 孙秉乾 1960年 1967年 横濱總領事[5][6]
4 吳玉良 1967年 1971年 長崎總領事
5 張庸夫 1971年 1972年 長崎總領事[7]

事件

中華民國駐大阪總領事館塗鴉

1961年9月30日凌晨,台灣民族派酒吧老闆郭椿林與招牌供應商深水生富在中華民國總領事館一樓正門左右石質外牆上塗上“滾回支那去”、“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獨立萬歲”、“台灣共和國萬歲”、 “讓蔣介石集團的豬遠離台灣”。並在正門上方掛上大字“台灣共和國大阪總領事館”的牌子,他在未獲得總領事孫秉乾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領事館,意圖張貼大字。大阪地方法院針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審理,結果認定其屬於毀壞建築物等罪、藐視法庭罪、侵入罪以及共主罪,因此他被判處四個月監禁。但因只有中華民國國徽被標牌遮蓋,並未造成任何物質損害,因此檢方依據刑法第92條提出損害外國國徽的要求,被宣告無罪。

大阪地方法院的判決後,檢察官對沒有適用損壞外國國徽罪這一點不服,向大阪高等法院上訴,但量刑沒有增減,重新判處郭椿林有期徒刑8個月,判處深水有期徒刑4個月[8]

注釋

  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2]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3]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來源

  1.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陳培煌. .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Team, Internet. . 台北駐大阪経済文化弁事処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Osaka. [2023-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2) (日语).
  5. 大阪地方裁判所 昭和36年(わ)4319号 判決 - 大判例
  6.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資訊網>目錄檢索>簡易搜尋>詳細內容 (中文)
  7. (PDF). [2023-08-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4-04).
  8. . web.archive.org. 2019-12-15 [2023-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5.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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