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的邊境管制

中华民国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的邊境管制是指中華民國政府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實行的邊境管制措施。

出入境管制

  • 禁止所有國際郵輪停靠臺灣港口
  • 2020年3月24日起至6月24日,全面禁止旅客登機入台轉機[1][2][3]。6月25日起,除中国大陆旅客,其餘旅客能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營運的航班(華航、長榮及國泰航空),且限制轉機停留時間在8小時以內[4]。2021年1月1日起,再次暂停經台灣轉機[5]。直到2021年3月1日回復原先的防疫措施
  • 中華民國籍人士:
    • 所有回台入境者,需填完「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才可入境,並配合居家檢疫7天(禁止外出,配合流行地區分級處理)[6]
    • 醫院內醫事人員(持有醫療專業證照者,包含醫師護理師營養師藥師醫檢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不含診所與行政人員)以及社工人員,欲前往第三級旅遊疫情警示地區,需報請衛生福利部審核。欲前往第一二級旅遊疫情警示地區,需報請所屬醫院審核,審核標準以會議、公務為主,相關損失由政府全額補助,禁令至6月底[7]
    • 高中職以下教職員工及學生:至6月底前,除特殊理由外,一律禁止出境。
  • 中國大陸人士:2021年1月1日起,中國大陸籍人士若持有居留證、台灣民眾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及專案許可者,可來台[5]
  • 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不分事由、探親、商務及教育部境外生專案者方可入境。2023年2月20日上午9時起,台灣恢復受理港澳居民網上辦理臨時停留許可(入台證)。[8]
  • 外籍人士:
    • 除持有外交、商務履約相關文件或特殊文件人士與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者,一律禁止入境。6月29日起,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得提出申請入境[9]。2021年1月1日起,恢復2020年6月29日前的禁止入境措施[10]
    • 入境人士需填完「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才可入境,並配合居家檢疫7天(禁止外出,配合流行地區分級處理)[11]

疫情分級警示

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遊警示,旅行社與航空公司均依此來讓客戶申請退費;此處僅列入因2019冠状病毒病相關事件而警示的現況[12]

分級 建議意涵列入國家/地區
灰色警示 提醒注意
黃色警示 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亞西地區:土耳其

歐洲地區:阿爾巴尼亞、安道爾、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愛爾蘭、科索沃、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蒙特內哥羅、荷蘭、北馬其頓、挪威、波蘭、羅馬尼亞、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瑞典、英國

橙色警示 不建議前往 亞太地區:庫克群島吉里巴斯密克羅尼西亞紐埃帛琉東加吐瓦魯

亞西地區:巴林伊朗以色列約旦科威特蒙古阿曼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非洲地區:史瓦帝尼馬約特莫三比克留尼旺

歐洲地區:安道爾奧地利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梵蒂岡冰島義大利列支敦斯登盧森堡摩納哥葡萄牙聖馬利諾西班牙瑞士

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厄瓜多法屬圭亞那墨西哥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紅色警示 不宜前往,儘速離境 全球各國(除黃、橙色警示國家/地區外)

參考資料

  1. . 中央通讯社. 2020-12-30 [2020-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0) (中文(臺灣)).
  2. 指揮中心:非本國籍人一律限制入境、台人入境居家檢疫14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ETtoday
  3. 不含診所/醫事人員禁遊疫區 損失全額補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聯合報,2020-2-26
  4. . [2023-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4).
  5. . [2021-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9).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0-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4).
  7.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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