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安定祠
興隆安定祠位於四川省涼山州冕寧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興隆安定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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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点 | 四川省涼山州冕寧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307 |
登錄 | 2012年7月16日 |
興隆安定祠又名胡家祠堂,位於四川省冕寧縣先鋒鄉興隆村,建於清同治十二年(1873)。安定祠為復四合院佈局,由門廳、過廳、正房、耳房及左右廂房組成,建築面積900平方米。門廳穿鬥式土木結構,重簷歇山頂,面闊5間進深2間,素面台基高1.2米,柱礎六邊形,三級踏道。二殿為穿鬥式土木結構,單簷懸山頂,面闊3間進深2間。大殿為台梁、穿鬥相結合土木結構,單簷懸山頂,面闊5間22米,進深兩間13.2米,通高7米。素面台基高0.8米,柱礎六邊形,三級踏道。左右廂房各面闊6間,進深1間。大殿隔扇雕刻精美,有動物、花卉等精美木雕圖案。大殿梁架上題記“大清同治拾貳年玖月”。興隆安定祠建築保存完整、雕刻精美,具有一定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1][2]。
註釋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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