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
舉重是一項歷史悠久的運動,將槓鈴以雙手舉過頭,以舉起的槓鈴重量為勝負依據。男子舉重在1896年舉行的第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時便已列為正式項目。雖然早在1987年世界舉重錦標賽就已經有女子項目,但直到2000年悉尼奧運時才成為正式項目[1][2][3] 。
起源
早在6000年前,舉重便是一種健身的方式,埃及發現了壁畫上記載了法老王的小孩以沙袋和其它重物來健身,舉起的重量作為衡量強弱的依據,以此選拔最強的人。
舉重比賽規則
在舉重比賽上,有兩種姿勢,分別是抓舉以及挺舉,抓举指一次性把杠铃举过头顶的运动,挺举允许运动员先将杠铃平举至齐胸,然后再举过头顶,但是两次举杠铃的动作都必须一次完成,中间不能有任何停顿[4]。正式比赛先进行抓举,再进行挺举,各有三次試舉機會,舉起的重量以公斤記錄,三次最佳者分別為抓舉和挺舉成績,兩者相加為總和成績。在奧運這類只以總和成績決定名次的比賽,抓举三次试举失败便失去比赛资格,不再进行挺举比赛。若是像世界舉重錦標賽在總和成績外,另在抓舉和挺舉作成績排名的賽事,抓舉三次失敗仍可繼續參加挺舉比賽。
選手會在比賽前兩小時開始秤體重,秤重後進行熱身,比賽的每次試舉由選手或教練填上自己的試舉重量,由試舉重量較輕者先上場,每次試舉有一分鐘時間將槓鈴抓起,後由裁判決定此舉是否成功,成功則舉起白旗或按白燈、失敗的話舉起紅旗或按紅燈。選手試舉成功後,以一公斤为最小单位增加下次的试举重量,若試舉失敗則可選擇再次試舉相同重量。在所有選手完成三次抓舉試舉後即完成抓舉比賽。賽事經中場休息十分鐘,再以同樣方式進行挺舉比賽,挺舉比賽結束後以總和成績最高者獲勝。如成績相同,則先在比賽過程中達成該重量者獲勝。抓舉和挺舉成績可依同樣方式另作排名。因此在比賽過程中,成績落後或上場順位較後的選手必須試舉更重的重量,才能避免因成績相同而依規則被判落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