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赫德
舒赫德(满语:,穆麟德轉寫:šuhede,1710年—1777年)舒穆禄氏,[1],字伯容[2]、伯雄[3]、號明亭[2],諡文襄[4],滿洲正白旗人,清朝军事将领、清朝初期政治人物。徐元夢之孫。
舒赫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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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閣功臣像》 | ||
大清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 ||
族裔 | 滿洲 | |
旗籍 | 滿洲正白旗 | |
字號 | 伯容 | |
諡號 | 文襄 | |
出生 |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 | |
逝世 |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 | |
親屬 | 席爾泰(曾祖) 徐元夢(祖父) 席格(父) 舒臨(弟) 舒常、舒寧、舒安(子)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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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雍正六年,任筆帖式[4]。后改內閣中書[4]。雍正十年,任內閣侍讀[4]。雍正十三年,改監察御史、軍機處司員行走。乾隆三年,任內閣侍讀學士[4][5]。
乾隆四年,任左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6]。乾隆六年,任步軍統領[6]。乾隆十二年,兼管戶部右侍郎[7]。次年,任兼理兵部侍郎[4]、正黃旗漢軍都統[4]、鑲紅旗漢軍都統[8]、軍機處行走、會典館總裁。乾隆十三年,任兵部尚書,管戶部侍郎[8],后調戶部尚書[4],兼管兵部事務[9]、管理三庫大臣[4]。
乾隆十四年,乾隆帝命其跟從經略大學士傅恆征金川,授金川參贊大臣[4]、加太子太保;同年十月,改兵部尚書[10]。次年加軍機處行走[11],負責修建古州城池。乾隆十六年,勘永定河工;又命到浙江調查杭州將軍覺羅額爾登收受賄賂事[12]。
乾隆十七年,命其與兵部侍郎玉保赴北路軍防準噶爾。乾隆十八年,因準噶爾發生內亂,而撤防,召還,任領侍衛內大臣[4]、管理內務府大臣[13]。次年因處理蘇尼特之事惹乾隆帝大怒,而閒散[14]。
乾隆二十年,加章京銜。乾隆二十一年,任正紅旗漢軍副都統。次年兼鑲黃旗漢軍都統,任兵部尚書[15][16]。乾隆二十二年正月,乾隆帝命成袞扎布為定邊將軍,逐捕阿睦爾撒納,授舒赫德為參贊大臣。后升兵部尚書,兼鑲黃旗漢軍都統。同年三月,因舒赫德在軍獨具疏奏事,責其放縱,罷免其尚書職位。同年十二月,因師久無功,詔罪狀舒赫德,令奪職為兵[17]。
乾隆二十三年,給予頭等侍衛,駐阿克蘇。同年十月,將軍兆惠逐捕霍集占,因孤軍深入被圍,乾隆帝命定邊右副將軍富德前往救援,授舒赫德為參贊大臣,在巴爾楚克會師。舒赫德認為在阿克蘇通葉爾羌、喀什噶爾要隘,當設卡倫,得到乾隆帝嘉獎,升任吏部侍郎,遷工部尚書、鑲紅旗滿洲都統,賜孔雀翎。同年十二月,簡阿克蘇銳去世,諸路兵先至者馳援兆惠。乾隆二十四年正月,其與富德合軍解兆惠之圍,予雲騎尉世職。同年七月,命移駐葉爾羌,旋命仍駐阿克蘇,任阿克蘇辦事大臣[18]。乾隆二十六年,任喀什噶爾參贊大臣[19]、刑部尚書[20]。乾隆二十七年,管理三庫大臣[21],因戰功而入紫光閣功臣像。乾隆二十八年,任經筵講官,署工部尚書,任殿試讀卷官[22]。署步軍統領加太子太保、署戶部尚書[23]。
乾隆二十九年,管國子監算學[22]、管戶部事務[4]。乾隆三十一年,任戶部尚書[24],署陝甘總督、戶部尚書。乾隆三十二年,任三通館副總裁。乾隆三十三年,將軍明瑞征緬甸,敗績而亡。乾隆帝命大學士傅恆為經略,授舒赫德參贊大臣,先赴雲南籌畫進軍。因舒赫德密疏議巡忤上旨,而被奪官,並削雲騎尉世職,命以都統銜參贊大臣,出駐烏什,授烏什參贊大臣[4][25]。
乾隆三十六年,土爾扈特汗渥巴錫等自俄羅斯來歸,朝廷眾人以為是偽降,舒赫德力持其無他心,而被命為伊犂宣撫,尋授伊犂將軍。同年十一月,授戶部尚書。乾隆三十七年,任領侍衛內大臣[4]。乾隆三十八年,加太子太保,授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26],因平定王倫叛亂,再次恢復予雲騎尉世職,後任刑部尚書[4]、國史館四庫全書清字經館總裁、正白旗滿洲都統、總理吏部、管理三庫大臣[4]、經筵講官。乾隆三十九年,任翰林院掌院學士、御前大臣、雲騎尉[4]。乾隆四十年,任殿試讀卷官[27]、教習庶吉士。乾隆四十一年,任文淵閣領事、蒙古源流臨清記畧正總裁[4]。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去世,贈太保、諡文襄,祀賢良祠[28][29]。
女儿舒穆禄氏,嫁镶黄旗满洲一等公、两广总督第五子湖广总督特成额,生于乾隆八年,卒于乾隆三十三年;和硕裕庄亲王廣祿第十三子镇国将军亮魁。[30]
参考文献
- 舊典備徵 ,3卷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6754號
-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 ,下冊 ,1496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742號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舒赫德,字伯容,舒穆魯氏,滿洲正白旗人,徐元夢孫也。 舒赫德,自筆帖式授內閣中書,累遷御史,充軍機處章京。乾隆二年,疏言:「八旗生齒日繁。盛京、黑龍江、寧古塔三省土沃可耕。請將閒散移屯。並條議設公庫,以各省稅務專屬旗員,贖旗地典於民者,以官地畀無地旗丁。以十年為期,次第施行。」上以稅務專屬旗員為非是,諭曰:「 舒赫德 此議,但知旗人生計艱難,不知國家設關,欲稽察姦宄,非為收稅之員身家計也。朕日以砥礪廉隅勉臣工,尚恐其不能遵奉,而可以謀利導之乎?況各省稅務本未分滿、漢,旗員有廉潔者,何嘗不可派委。大抵為上者施逮下之仁,惟有勵以忠勤,示以節儉;為下者皆當早作夜思,宣力供職,以永受國家惠養。方可謂之計長久。蓋厚其生計,不可不思,而長貪以為惠下,則未見其利,而且貽害,非所以教旗員,亦非所以愛旗員也。」初,雍正間,京師設官米局,收旗丁餉米存儲平糶。 舒赫德疏請復設,從之。五遷至兵部尚書,移戶部尚書。”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7700號
- 清史稿校註 ,7冊191卷 ,5758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7720號
- 清史稿校註 ,7冊191卷 ,5761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355卷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377卷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十三年,命從經略大學士傅恆征金川,授參贊,加太子太保。十四年,師還,留辦軍需奏銷。命往雲南、湖廣、河南查閱營伍,並勘雲南金沙江運銅水道。 舒赫德 疏言金沙江下游銅運無阻,上游四十餘灘多峻險,仍當陸運。總督張允隨言上下游皆疏通,語不實。古州總兵哈尚德因古州被水,請移城,上令 舒赫德 相度。 舒赫德 請城內外疏積水,無待移建。十月,復移兵部尚書。十五年,疏言:「定例額兵百人缺二,謂之『名糧』,為軍中公使錢。惟繕治軍器、巡防路費,每不給於用。馬兵不宜於東南,其在西北,十居其八,亦可量減。籐牌兵全無實用。擬於馬兵、籐牌兵內加增名糧,以備公用。」廷議允行。十二月,命如浙江勘海塘。十六年,命勘永定河工。又命如浙江按杭州將軍覺羅額爾登受賕狀。”
- 清史稿校註 ,1冊11卷 ,405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十七年,命偕侍郎玉保赴北路軍防準噶爾。十八年,以準噶爾內亂,撤防,召還。命如江南塞銅山張家馬路河決。時準噶爾達瓦齊復為台吉,所部杜爾伯特台吉車凌等來降。準噶爾宰桑瑪木特,烏梁海得木齊扎木參、瑚圖克等追車凌,先後闌入北路卡倫。上命 舒赫德 如鄂爾坤治軍事,而令侍郎玉保、前鋒統領努三、散秩大臣薩喇爾佐定邊左副將軍成袞扎布。十九年春, 舒赫德 至軍,參贊大臣達清阿誘致瑪木特,將檻送京師,疏聞,上以瑪木特聞召即至,命釋使還。既,薩喇爾、努三帥師出邊,獲扎木參、瑚圖克, 舒赫德 等復疏請檻送京師。上以瑪木特誘致,扎木參等乃逐捕所得,事不同,責 舒赫德 謬誤,命以扎木參等囚置軍中。軍中方傳達瓦齊遣其將扎努噶爾布以五千人犯邊。成袞扎布等致書達瓦齊,言瑪木特、扎木參等以入邊被捕本末。上以為太懦,諭 舒赫德 等。上方以準噶爾內訌,將乘時收烏梁海,以薩喇爾本蒙古頭人,習邊事,將倚以招致。 舒赫德 等疏言達瓦齊復為台吉,烏梁海等未易招致,令薩喇爾駐軍卓克索待後舉。上責 舒赫德 畏怯,使薩喇爾掣肘。蒙古貝勒額琳沁、公格勒克巴木丕勒以赴軍遷延得罪, 舒赫德 等疏言其至軍後奮勉,請贖罪。上下詔責其舛謬,並及行文達瓦齊事,下部議奪官,得旨寬免。上幸熱河,召 舒赫德 詣行在示方略。旋解成袞扎布將軍以授策楞。七月,輝特台吉阿睦爾撒納來降。 舒赫德 與策楞議留阿睦爾撒納及諸頭人軍中待命,以其孥移置蘇尼特。阿睦爾撒納有兄為瑪木特所獲,乞資以行糧俾赴援, 舒赫德 不許。是時上方欲倚阿睦爾撒納擒達瓦齊,事聞,上盛怒,詔罪狀策楞、 舒赫德 ,略謂:「阿睦爾撒納初來降,乃以其眷屬移置戈壁南,相距數千里,使其父母妻子分析離居,失遠人歸附心。準噶爾內亂,所部叩關內附,正可示以懷柔,永綏邊境。策楞、 舒赫德 顛倒舛謬,至於此極!」皆奪職,以閒散在參贊大臣上效力贖罪,並籍其家,罪及諸子。”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533卷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二十年正月,上命阿睦爾撒納佐班第帥師討達瓦齊。阿睦爾撒納請移游牧於烏里雅蘇臺,上許之。命領隊大臣兆惠駐軍於此,予 舒赫德 章京銜佐兆惠。六月,師已定伊犂,諭曰:「策楞、 舒赫德 軍前效力,今大功已成,本欲施恩,開其自效。策楞已予都統銜,駐軍巴里坤。檢 舒赫德 筆札,雖無怨望語,乃效漢人習,日必記事作詩。嗣宜痛自改悔,令仍以章京留烏里雅蘇台。」上分準噶爾故地,本眾建諸侯意,四衞拉特各為汗。阿睦爾撒納求為總統,上不許,遂叛。其妻子在烏里雅蘇台, 舒赫德 偕兆惠收送京師。二十一年,喀爾喀台吉青滾雜卜叛,驛道中梗。會察哈爾兵數百送羊至, 舒赫德 留之,分布諸台站,軍報乃通。行邊至努兌木倫,護厄魯特人。掠馬者烏梁海人入邊,竄匿俄羅斯,馳檄往索。上嘉其治事尚協機宜,召還,授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二十二年正月,上命成袞扎布為定邊將軍,逐捕阿睦爾撒納,授 舒赫德 參贊大臣。尋擢兵部尚書,兼鑲黃旗漢軍都統。三月,以舒赫德在軍獨具疏奏事,責其放縱,罷尚書。七月,疏請防範沙喇斯遊牧內移,上斥其藉作歸計,嚴諭申戒。十二月,上以成袞扎布師久無功,詔罪狀 舒赫德 ,略言:「 舒赫德 起自廢籍,初赴軍授方略,令傳諭成袞扎布,並戒其毋更恇怯。乃至軍後,諸事皆失機宜。即如招服克哷特、烏魯特等遊牧,當收其馬以佐軍;乃任令屯駐山中,致兵過復叛。及朕有旨詰責,始東遮西露,往來道途,疲馬力於無用之地。舉此一端,可見諸事皆無成算。此實 舒赫德 未將朕旨宣示成袞扎布之所致也。 舒赫德 罪不勝誅,朕念成袞扎布去年擒青滾雜卜之功,貰 舒赫德 以不死。令奪職為兵,從軍贖罪。」”
- 清史稿校註 ,9冊213卷 ,7000-7003
- 清史稿校註 ,9冊213卷 ,7003-7004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76915號
- 碑傳集 ,2冊27卷 ,830
- 碑傳集 ,2冊27卷 ,831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二十三年,予頭等侍衛銜,駐阿克蘇。十月,將軍兆惠逐捕霍集占,深入被圍。命定邊右副將軍富德往援,授 舒赫德 參贊大臣,會於巴爾楚克。 舒赫德以阿克蘇通葉爾羌、喀什噶爾要隘,當設卡倫。上嘉之,擢吏部侍郎,遷工部尚書、鑲紅旗滿洲都統,賜孔雀翎。十二月,簡阿克蘇銳卒、諸路兵先至者馳援兆惠。二十四年正月,與富德合軍解兆惠圍,予雲騎尉世職。七月,命移駐葉爾羌,旋命仍駐阿克蘇。先後奏定回城賦稅,台站酌設伯克,阿克蘇鑄騰格,以四存公,六畀回人。阿克蘇、庫車、哈喇沙爾、烏什、和闐置文武吏。皆得旨議行。尋以回部平,圖形紫光閣。二十八年,加太子太保。”
- 清史稿校註 ,7冊191卷 ,5797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二十九年,命如福建按提督黃仕簡劾厦門洋行陋規,總督楊廷璋以下皆得罪,語詳廷璋傳。三十一年,署陝甘總督,旋署戶部尚書。三十二年,如湖南北讞獄。三十三年,將軍明瑞征緬甸,敗績,死之。上命大學士傅恆為經略,授 舒赫德 參贊大臣,先赴雲南籌畫進軍。 舒赫德 密疏議巡,忤上旨。下部議奪官,並削雲騎尉世職,命以都統銜參贊大臣,出駐烏什。”
- 清史稿校註 ,7冊183卷 ,5408-5410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981卷
- 國史列傳 ,5卷 ,208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313):“三十六年,土爾扈特汗渥巴錫等自俄羅斯來歸,眾疑其偽降, 舒赫德力白無他志,命如伊犂宣撫,尋授伊犂將軍。十一月,授戶部尚書。三十八年,加太子太保,授武英殿大學士。九月,命如江南監黃河老壩口隄工。壽張民王倫叛,破臨清,命督師進剿,克之,倫自燔死。賜雙眼孔雀翎,復予雲騎尉世職,賚貂冠、黑狐褂。四十一年,金川平,圖形紫光閣。初, 舒赫德為伊犂將軍,子舒寧在京杖斃二奴,得罪,上命發伊犂交 舒赫德 約束。及是,又以爭煤礦為山東民所訟, 舒赫德縛舒寧送刑部,疏請罪。下部議奪官,命寬之。四十二年四月,卒,贈太保,諡文襄,祀賢良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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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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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班第 |
清朝兵部滿尚書 乾隆十三年十月丙戌 - 乾隆十三年十一月庚辰 1748年11月25日 - 1749年1月18日 |
繼任: 瑚寶 |
前任: 尹繼善 |
清朝戶部滿尚書 乾隆十三年十一月庚辰 -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1749年1月18日 - 1750年1月24日 |
繼任: 海望 |
前任: 哈達哈 |
清朝兵部滿尚書 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辛卯 - 乾隆十九年七月丙午 1750年1月24日 - 1754年9月15日 |
繼任: 班第 |
前任: 傅森 |
清朝兵部滿尚書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乙酉 - 乾隆二十二年三月辛亥 1757年4月11日 - 1757年5月7日 |
繼任: 哈達哈 |
前任: 納木扎勒 |
清朝工部滿尚書 乾隆二十三年十一月丁未 - 乾隆二十六年七月辛丑 1758年12月24日 - 1761年8月4日 |
繼任: 阿桂 |
前任: 鄂彌達 |
清朝刑部滿尚書 乾隆二十六年七月辛丑 - 乾隆三十三年二月丙戌 1761年8月4日 - 1768年4月14日 |
繼任: 託庸 |
前任: 素爾訥 |
清朝戶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丁巳 - 乾隆三十八年七月甲子 1771年12月16日 - 1773年8月24日 |
繼任: 阿桂 |
前任: 溫福 |
清朝武英殿大學士 乾隆三十八年 - 乾隆四十二年 1773年 - 1777年 |
繼任: 阿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