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宏章
生平
1976年8月参加工作,早年为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公社知青,后任辽宁省农机技术鉴定站工作人员。1983年8月毕业于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业后分配到辽宁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历任讲师团教员、助教、教研室主任、机关工委党校副校长。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任辽宁省黑山县副县长;1996年,调到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工作,历任理论处处长、副部长;2000年,转任中共抚顺市委副书记。2002年3月,调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2011年10月,升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次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1]。
落马
2016年4月6日,中纪委网站宣布苏宏章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苏宏章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首个被查的省级政法委书记[3]。据媒体报道,苏宏章落马后,从其家里搜出大额现金。苏宏章曾经向其“上级”赠送大额黄金制品,而这份厚礼与其升任辽宁省委常委有关。苏宏章晋升为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前,仅为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由市委副书记直接晋升为省委常委,在干部任用当中这一现象甚为鲜见[4]。目前,这位上级领导已被中纪委通报,接受组织调查,并已被免去职务,据信为原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王珉。
2016年7月25日,中纪委通报苏宏章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5]。
2017年5月19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苏宏章受贿、行贿一案,法庭认定他受贿1996.8万元,行贿11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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