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行政区划
架构
行政層級 | 名稱 | 俄文 |
---|---|---|
第一級 | 加盟共和国 | |
第二級 | 自治共和国 | |
州 | ||
边疆区 | ||
第二級或第三級 | 自治州 | |
自治區 | ||
下層行政區 | 地區 | |
共和國/邊疆區/州 轄市 | ||
基層行政區 | 地轄市 | |
市轄區 | ||
鎮 | ||
村 |

蘇聯行政區劃 (1989年)
制度
蘇聯第一級行政區劃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和其他加盟共和國,形式上來說,加盟共和國並不是國家下設的區划,而是由這些共和國聯合組成聯盟,因為蘇聯實際上雖然是中央集權制,但名義上為邦聯制(宪法上规定为联邦制),其一級行政區在形式上擁有相當的主權。根據蘇共中央硬性規定,司法主權歸中央所有,根據蘇聯憲法的規定,蘇共中央即為中央政府。各加盟共和國不得違反此項原則:任何法律絕對不可以抵觸最高憲法,否則將視爲無效。
参考文献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