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协定
协定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各地已被列强瓜分殆尽,而“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已经瓜分完毕的时候,争夺这些半独立国的斗争一定会特别尖锐起来[2]”。中国当时就属于半独立国,内部抵抗列强侵略的运动也愈演愈烈,1900年前后更是爆发了义和团运动,这使得列强需要一种新的方式去维护其在华利益。
主要内容
兩國协定概要如下[3]:
- 将中国之江河及沿海各口岸各国贸易及其他正当经济活动,自由开放,毫无差别,此为列强之共同永久利益;两国政府相约凡其势力所能及,对于一切中国领土均应遵守此原则。
- 德帝国政府与英女王陛下政府不得利用现时之纷扰在中国获得任何领土利益,其政策应以维持中国领土不变更为指归。
- 若他国利用中国现时之纷扰,无论用何种方式,欲获得领土利益时,两缔约国关于为保护本国在华利益所采之步骤应保留初步之谅解。
- 两国政府应将本协定通知其他关系列强,如奥,法,意,日,俄,美等国,并请其接受本协定所采原则。
参考文献
- . 吾喜雜誌. [2014-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2).
-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选集》第二卷,页802。
- 《德国外交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择》第二卷,商务印书馆 1960 孙瑞芹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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