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宗尹
生平
少年好学。宣和三年,上舍登進士第。累迁侍御史、右谏议大夫。靖康初年,金人南下,欽宗召群臣商討對策,他建言割地求和。因此罢归。张邦昌被立為楚王,复其职,暗中派他去向康王劝进。建炎元年(1127年)六月,求去,為徽猷閣侍制、知舒州(今安徽安慶市)事。是月,坐嘗事偽庭,落職,提舉杭州洞霄宮。因反對李綱為相,[1]又被劾曾受張邦昌偽命,責鄂州(今湖北武昌)安置。[2]召为中书舍人,迁御史中丞。三年(1129年),拜参知政事,四年(1130年),接替吕颐浩为相,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御营使。[3]绍兴元年(1131年)二月辛巳,太陽表面出現黑子,宗尹認為是辅政無能所致,請求罷免,不许。晚年为秦桧所排挤,出京擔任溫州知州。六年(1136年),退居天台,同年八月初四日卒,年三十七,贈特進。[4]史稱范宗尹“既未嘗歷州縣,不知民間疾苦,又惡聞弊事。”[5]
家族
- 曾祖:范德,贈太子少保
- 曾祖母:朱氏
- 曾祖母:楊氏
- 祖:范昌,贈太子少傅
- 父:范昱,贈太子少師
- 前母:李氏
- 前母:郝氏
- 母:李氏
- 妻:張氏,封和義郡夫人
參考書目
-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六:“建炎元年六月巳未。朔。新除尚書右僕射李綱至行在。先是右諫議大夫範宗尹力主議和,乃言:‘綱名浮於實,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
-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十一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三
-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四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
- 《宋史》卷三六二
- 《嘉定赤城志》卷三四
前任: 吕颐浩 |
南宋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 1130年-1131年 |
繼任: 秦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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