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鈁
生平
萬曆十九年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3],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授刑部主事,上疏规时政阙失,请躬郊社,御讲筵,早定储位,补旷官,罢矿税,所陈俱国家大计,语极剀切,不报[4]。旋改工部,积资出为四川上川南道右参政[5][6],三十九年京察以不谨冠带閑住,致仕归,卒年七十二。
家族
父范瑫。堂兄范钦,嘉靖进士。弟范钜字大卿,以恩贡为常熟教谕,课士先器识而后文章,三载卒于官,清橐萧然,士多扶櫬以归。范镐字武卿,嘉靖十六年举人,为甯国令,有政声,丁外艰归,孝养继母,服闋,不就铨。家居友爱,林泉自适,以终其身[7]。
参考资料
- . [202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5).
- . [202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5).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 万历二十五年七月,刑部主事范鈁言明诏将下,罪己之名虽闻,罪己之实未睹。即今二三辅臣洎各衙门条上事,理当次第见之施行。不报。
- 万历三十三年六月,工部覆礼部侍郎李廷机、监工工科给事中胡忻各奏辞明楼工完叙录,除廷机大臣取自 上裁,科臣准同科臣孟成已、台臣孔贞一、沈时来等,俱候缺需次内转。该司郎中范鈁照见工主事茅国缙、王宗义候应升时加二级于司道中用,从之。
- 万历三十六年五月,调四川上川南道右布政蔡守愚于建昌道,升工部郎中范鈁为四川右参政上川南道。
- 《鄞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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