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應禎

莊應禎1519年—1607年),字希周,號石坡,福建泉州府惠安縣人,軍鹽籍,明朝政治人物。

莊應禎

大明廣東右布政使
籍貫 福建泉州府惠安縣
字號 字希周
出生 三月三十日
逝世 萬曆三十五年
配偶 娶洪氏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福建鄉試第二十名,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三甲五十六名進士[1][2]。初授绍兴府推官,改袁州府,擢升刑部主事,三十四年闰十一月改任尚寶司司丞[3]。历升广西布政司参议、湖广按察司副使,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升广西右参政,二年八月升本省按察使,三年九月升广东右布政使,五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著有《芝園摘稿》。

家族

曾祖莊廷愛;祖莊元璣;父莊璋。母何氏。严侍下。兄應鴻、應文、應會[4]

参考文献

  1.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二十九》嘉靖三十四年閏十一月丁亥 改刑部主事莊應禎為尚寶司司丞。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高躍
明朝袁州府推官
1550年-1554年
繼任:
戴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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