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茨·盖格

莫里茨·盖格(Moritz Geiger)(1880年-1937年)。从他的学术生活来看,他上大学时最初学习心理学,但是,随着学习的深入,他逐渐对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产生了兴趣,因此而转向研究哲学。在此期间,他认识了著名心理学美学家特奥多尔·利普斯(Theodor Lipps),成为后者的学生和密友,在学术思想上深受后者影响,他在《艺术的意味》(die Bedeutung der Kunst)这部著作中屡屡提及利普斯及其理论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盖格于一九零八年开始在慕尼黑大学任教;在认识了埃德蒙的·胡塞尔以后,他开始研究现象学,后来又专门研究现象学美学。一九一三年,他开始和胡塞尔一道主持《哲学与现象研究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同时发表了《审美享受的现象学》一文,奠定了他作为现象学美学创始人的地位;此后,盖格尔便与他的学术上的密友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亚历山大·普凡德尔(Alexander Pfander)一起组成了一个新的现象学团体,这就是著名的慕尼黑学派。他们不再只强调方法论方面的那些细枝末节,而把主要精力放到那些实质性的价值及其个人实现上。因此,把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方法坚持下来的正是这个慕尼黑学派。

从1909年起,盖格就在大学里开办著名的美学讲座,他的讲座生动形象、坦率质朴,代表了当时审美文化发展的最高水平,以至于把沃尔夫林的追随者和那些研究哲学、艺术史、文学史的大学生都吸引了过来。这里需要突出强调的是,本来现象学方面的学术著作(当然也包括现象学美学的学术著作)大多以深奥艰涩著称,但是,由于盖格既是一个富有独创性的思想家,同时又是一位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出色师长,所以,抽象的理论、枯燥的概念在他这里获得了勃勃生机,变得生动活泼、富有诗意了,这也是《艺术的意味》最突出的特色。1923年,他作为哲学教授来到哥廷根,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的黄金时代;他也曾在里加大学、斯坦福大学发表过美学演讲,在哈佛举行的国际哲学代表大会上作报告;在此期间,他还把他在《审美享受的现象学》中开始酝酿的《艺术的意味》一书的大纲公诸于众,使之成为其毕生为之奋斗的目标。1933年,盖格移居美国,出任瓦萨尔大学哲学系主任;尽管他这时已是重病在身,但他仍然热切地献身于《艺术的意味》一书的写作和译成英文的工作,直到1937年为此而奋斗到最后的一息。

参考

  • 引自《艺术的意味》前言,华夏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艾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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