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方藹
葉方藹(1629年—1682年),字子吉,號訒庵,江南崑山縣(今昆山市)人,清朝官员。
葉方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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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學者象傳》之葉方藹像 | ||
大清刑部右侍郎 | ||
籍貫 | 江南蘇州府崑山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子吉,號訒庵 | |
室名 | 讀書齋 | |
諡號 | 文敏 | |
出生 | 明崇禎二年(1629年) 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 |
逝世 |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江南蘇州府崑山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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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與徐元文同鄉,順治十六年(1659年)同榜進士,元文中狀元,方靄為探花。
順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藉口“抗糧”,發生“江南奏銷案”,葉方藹被奸人徐甯宇告發,少繳了白銀一釐,即一枚銅錢,即被降官,民間有「探花不值一文錢」的說法[1]。不久授上林苑蕃育署丞。
康熙十七年(1678年)朝議撰修《明史》,特開博學鴻詞科,葉方靄、張玉書任總裁。
康熙二十年(1681年)任刑部右侍郎。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病卒。
著作
有《讀書齋偶存稿》4卷; 太極圖論》,《孔氏志》8卷,《葉文敏公集》12卷,與庫勒納合撰《乾坤二卦總論》。另有《觚齋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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