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溥
生平
浙江鄉試第五十四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三甲第十四名進士[1][2]。初為湖广广济县知县。選兵科給事中。正德间,出任福建福州府知府[3][4]。嘉靖五年(1526年)任直隸大名府知府[5]。
著作
有《槎溪集》。正德十一年(1516)任福州知府期間,出资刊刻叶子奇《草木子》。嘉靖四年(1525年),与里人贡生李溥合纂《龙泉县志》二十卷。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福建通志·名宦》:正德间任福州府知府,溥少从师于闽,熟知人情土俗,及为郡守,片言折狱,无敢欺者。又以儒术饰吏治,政暇搜举祀典,崇奖节义,以兴教化。入觐无为资,过家其父为称贷,乃克治行装。操守严正,刚介廉白,僚佐惮之。
- 《處州府志》
- 咸豐《大名府志·卷十》:葉溥龍泉進士五年任。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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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路直 |
明朝大名府知府 1526年—1529年 |
繼任: 樂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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