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嗣成
董嗣成(1560年—1595年),字伯念,號青芝,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董嗣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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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主客司郎中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烏程縣 | |
字號 | 字伯念,號青芝 | |
出生 |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六月初八日 浙江烏程縣 | |
逝世 | 萬曆二十四年(1595年) 浙江烏程縣 | |
配偶 | 娶徐氏(徐階孫女,徐琨女) | |
親屬 | (祖父)董份、(父)董道醇 (弟)董嗣昭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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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浙江鄉試第十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第二甲第一名進士[1][2][3]。授礼部主事,升主客司郎中。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给事中孟养浩因谏神宗怠政,被施廷杖,一同被责者十一人。董嗣成疏言“黜降刑罚非复谏之具,畏法惧罪非忠义之夫”。神宗大怒,董嗣成削籍归里。卒年三十六。
参考文献
- 梅新林、陈玉兰主编《明清湖州董氏文学世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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