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石
董石(1539年—?),字叔玉,號泰麓,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董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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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徽州府知府 |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麻城縣 | |
出生 | 己亥四月初八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配蔡氏,封孺人 | |
親屬 | (子)董廷對(光禄署丞)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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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湖廣鄉試第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三十一名進士[1][2]。户部观政,四十五年四月授成都县知县,行取,丁忧。五年八月选授山东道御史,六年十月差巡按甘肃,万历二年(1574年)正月升浙江佥事,四年三月降崇庆州判官,五年六月升郾城知县,六年十二月升裕州知州,九年六月升肇庆府同知,丁忧。十五年十一月復除池州府,十六年七月升徽州知府,二十年正月考察,冠帶閑住,回籍卒。
家族
曾祖董毅,知州;祖父董性,知州;父董子竹,母熊氏,封太孺人[3]。弟董碧、董研,俱庠生。
参考文献
-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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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蔡懋昭 (署) |
明朝肇慶府同知 萬曆年間 |
繼任: 方應時 |
前任: 古之賢 |
明朝徽州府知府 萬曆十六年-二十年 |
繼任: 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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