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象恒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二甲二十名進士,泰昌元年(1620年)任開州知州,以防守白莲教有功,擢升至兵部職方司員外郎、郎中,五年二月赍敕命图书颁给西僧喇嘛王桑吉叭口□藏等,天啓七年(1627年)正月出爲福建布政使司右參議,二月升按察司副使,仍管漳南道[1],进右參政,仍管漳南道。乞終養歸,服除,起補福建屯盐右参政,累官右僉都御史、浙江巡撫。因事下獄。李自成破京師前,被释放出獄[2]。後逃歸鄉,坐卧一小楼,不與人事,年七十卒[3]。
參考文獻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天啟七年正月 壬辰 升惠州府知府徐儀世為廣西按察司提學副使;大名府知府王振熙為山東按察司提學副使;職方司員外郎董象恆為福建布政使司右參議。二月,加升福建布政使司右参议董象恒为本省按察司副使仍管漳南道。
- 《明季北略》:免諸臣 董象恆,南直華亭人,萬曆己未進士,官巡撫。從獄中擬充餉贖罪,釋出遁。
- 《上海县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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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應選 |
明朝開州知州 1620年-1625年 |
繼任: 許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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