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鈜

董鈜(1483年—?年,字仲宣,號小溪,南直隶宁国府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董鈜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 南直隶宁国府涇縣軍籍
字號 字仲宣,號小溪
出生 十二月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文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治《詩經》,行二十七,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六十三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進士[1][2]。官桐乡县知县,升刑部主事,卒于官。

家族

曾祖董元亮。祖父董志道,贈知府。父董倬,義官。母陳氏。永感下。兄金;鋭;鏆,俱義官;錬,散官;銀,贡士;弟鑜、鑾、鎔、釴、镃[3]

伯父董綱董傑

参考资料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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