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晃
長沙威王蕭晃(460年—490年),字宣明,中國南北朝時期南齊高帝蕭道成第四子,齊武帝蕭賾之弟。生母謝貴嬪。
長沙威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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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宋、南朝齊政治人物 | |
姓名 | 蕭晃 |
字 | 宣明 |
封爵 | 長沙郡王 |
出生 | 南朝宋大明四年(460年) |
逝世 | 南朝齊永明八年(490年) 楊州丹楊郡建康縣 |
谥号 | 威王 |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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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蕭晃少有武力,為蕭道成所喜愛。升明二年(478年),蕭晃代三兄蕭映為寧朔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當初,沈攸之起義時,蕭晃便持弓馬,多從武容,在都城街上巡邏,當時的人為之語曰:「煥煥蕭四傘。」同年十月,調遷為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將、豫州刺史[1]。
齊高帝蕭道成踐祚,建元元年(479年),蕭晃初封長沙王。蕭晃欲向齊高帝陳述政事,動輒為典簽所制裁,蕭晃遂執殺典簽。齊高帝大怒,手詔賜杖。尋遷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後將軍、南徐州刺史。齊武帝蕭賾為皇太子時,拜武進陵,於曲阿後湖鬥隊,使蕭晃禦馬軍,齊高帝聽聞後又不悅。入朝為侍中、護軍將軍,其後又以國憂,解侍中之職,加中軍將軍。
齊高帝臨崩時,令蕭晃跟隨蕭賾,特意吩咐蕭賾放處蕭晃以在近蕃,切勿命令他遠出。永明元年(483年),齊武帝遷蕭晃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蕭子良為南兗州刺史,以蕭晃為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其後入朝為散騎常侍,中書監。諸王在京都,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但是蕭晃深愛武士服飾,由徐州回京城時,私載數百人軍仗返回都城,為禁司所察覺,投棄他的私載於江水之中。蕭賾禁止諸王收藏私人軍仗,聽聞後大怒,要將蕭晃正法。豫章王蕭嶷於齊武帝蕭賾御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是蕭晃的小字。蕭賾亦因而垂泣。又因齊高帝病篤時,常勸誡蕭賾以宋氏為鑑。劉宋如非骨肉相殘,其他世族豈能有機可乘,命令蕭賾深戒手足相殘。所以蕭賾最終無異議。然而蕭晃亦不見得親寵。當時評論者皆認為蕭賾比魏文帝優勝,卻遜於漢明帝。
再加蕭晃為鎮軍將軍,轉為丹陽尹,常侍、如過去一樣為將軍。又為侍中、護軍將軍,如過去一樣為鎮軍。又進號為車騎將軍,如過去一樣為侍中。給油絡車,鼓吹一部。蕭晃於永明八年(490年)薨,當時三十一歲。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贈開府儀同三司。
齊武帝蕭賾曾駕幸鐘山,蕭晃跟從聖駕,以馬槊刺道路邊的枯櫱,齊武帝令左右數人拔去,銀纏皆卷聚,而馬槊不能拔出。乃令蕭晃復馳馬拔馬槊,馬槊便應手而去。每次遠州呈獻駿馬,齊高帝輒令蕭晃於華林中調試這些駿馬。蕭道成常曰:「此我家任城(即三國時代曹操之子任城威王曹彰)也。」蕭賾因緣於此意,故以「威王」為諡。
府佐
- 後軍府(479年-482年)
- 中軍府(482年-483年)
- 鎮軍府(483年-)
- 車騎府(-490年)
參考
- 《宋書·順帝紀》:冬十月丁丑,寧朔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蕭晃為豫州刺史。
- 《南齊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二十二》
- 《南齊書·卷四十三·列傳第二十四》
- 《南齊書·卷二十七·列傳第八》
- 《故侍中司空永陽昭王墓誌銘》
- 《南齊書·卷三十七·列傳第十八》
- 《南齊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二十七》
- 《南齊書·卷二十九·列傳第十》
- 《南齊書·卷三十六·列傳第十七》
- 《南齊書·卷三十四·列傳第十五》
- 《南齊書·卷五十二·列傳第三十三》
- 劉繪在齊明帝時為長沙內史,參見《南齊書·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