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權力
權力來源
行政機關(常任文官)具有政策影響力的原因:
立法機關
立法機關在法律上雖仍有立法權,但是從實質立法過程觀察,一般都已失去真正立法(制定政策)的能力,而轉為承擔批評、監督、象徵等角色。其原因有:
一、行政機關是提案的主要來源。
二、立法機關議事運作最重視正當程序。
三、議員不以議事為唯一專業。
政務機關
立法機關無力承擔政策制定,行政部門頂層的政務機關卻無力完全負荷政策制定,其政治領導一般而言受到以下因素限制:
一、任期不長。
二、缺乏政策相關的專業知識。
三、缺乏了解和管理政策的時間。
四、政治任用職位有限。
科層的裁量權限
科層裁量是指行政機關和行政人員對政策如何落實的決定能力,可分成立法性裁量、個案裁量。
評述
盧爾克(F.Rourke)
科層體制學者盧爾克把行政機關的角色形容為「否決團體」(veto group),指出現代政治人物不能沒行政機關,否則無法行駛統治權;而行政機關在無法達成自我目標時,反而有能力阻礙他人實現其所反對的目標。換句話說行政機關單獨無以成事卻可敗事。
行政權力的擴張
自由放任的經濟思想遭批判
西方古典經濟學家例如:亞當斯密(Adam Smith)高唱自由放任的經濟,認為管事最少的政府即最好的政府,讓市場的供需機制主宰人民的經濟活動。此種自由放任思想埋下公元1930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的伏因,因此有「萬能政府」的呼聲,要求政府管制若干不合正義公道的經濟現象,並為人民提供最佳服務。例如:社會安全制度、公營事業、工廠管制法規等。
對行政權力的控制
法院控制
如果行政人員有違法亂紀的事,法院可採取制裁行動,因此行政權須受法院的控制。另外人民可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要求公務員對其不當行為所造成的損失賠償。
行政自律
行政部門的公務員自我警惕,避免從事不法、不當的行為。此內控方法更可增進公務人員和社會大眾的良好關係。至於如何達到行政自律的效果可從以下著手:
二、建立一套公務員的服從道德守則和職業規範,經由人員之間的互動所形成的團體精神、拘束力。而對公務員產生自律作用。
三、可借主計單位、人事行政單位達到行政控制的目的。
參考文獻
- 王濬. .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