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

被保險人英語:),是指保險契約中的保險標的,如果被保險人發生契約約定的保險事故,有賠償請求權,此時保險公司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1],被保險人可能是個人、團體或組織[2]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的關係

要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時,要保人跟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一人,如果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人時,需被保險人同意保險內容(生存、死亡、疾病或傷害)及保險金額[3],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具有下列「保險利益」(參見中華民國保險法第16條):

  1. 本人或其家屬。
  2. 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3. 債務人
  4.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4][5]

未成年被保險人的保險給付限制

各地對於未成年人投保死亡保險之規定不同,法國韓國澳門是禁止未成年人做為被保險人,有些國家地區則是採取限額投保,例如美國紐約州對未成年人理賠上限為5萬美元德國對未成年人理賠上限為8,000歐元日本對未成年人理賠上限為1,000萬日元[6][7]台灣則是規定對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公司不理賠,但需退還要保人已繳的保險費並加計利息,或投資型保單的帳戶價值[8]

參考資料

  1. . MoneyDJ理財網.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5) (中文).
  2. . 劍橋大學出版社.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7) (英语).
  3. . 台北富邦銀行.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4) (中文).
  4. . 天秤座法律網.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2) (中文).
  5.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4) (中文).
  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8) (中文).
  7. . 經濟日報. 2019-01-15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4).
  8. .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4) (中文).

外部連結

  • . 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6) (中文).
  • . 中時電子報. 2019-01-07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5).
  • . 台灣聯合法律事務所. [2019-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7)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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