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翔

褚翔505年—548年),世舉河南陽翟[1][2]南梁官员。

褚翔的曾祖父是南齊太宰褚淵,祖父太常褚蓁,父親廬陵王長史褚向。他最初是國子生,考獲優等,之後因父親逝世父喪。喪期後,除授秘書郎,累遷太子舍人、宣城王蕭大器主簿中大通五年(533年),梁武帝宴請臣子在皇宮後苑遊樂,另外下詔褚翔和王訓作二十韻詩,限時三刻鐘。他坐下立刻奏上詩歌,梁武帝感到詫異,即日轉為宣城王的文學,不久轉為王友。當時宣城王王友、文學比正王加二等,因此破格任命褚翔,時下的人都讚美此事[1][2]

褚翔出任義興太守,在政期間廉潔,省去繁苛稅項與不必要的开支,百姓安稳。郡內西亭有一株古樹枯死多年;他到任後突然再生枝葉,百姓認為是古樹給褚翔的善政感動。任滿後,吏民都請求讓他留任,獲准許;之後他被徵任為吏部郎,離開時百姓不分大小地送他出境,流著泪對他告辭[3][4]

他出任吏部郎時公正清廉,不會因為別人請求而改變心意,號稱公平。很快轉任侍中,又轉散騎常侍,領任羽林監,侍奉東宮。再獲任晉陵太守,不知何日就以公事免任。其後復任散騎常侍,侍奉東宮。太清二年(548年),遷守吏部尚書,當年冬天,侯景圍攻建康,褚翔於城內遇上母親離世,過度哀痛而去世,虛歲四十四,朝廷下詔贈本官。他年少就很孝順,擔任侍中時,母親病重,請來僧侶祈福,半夜忽然見到窗外有光,亦聽到空中彈指的聲音,到早上他的母親就痊癒了,人們認為是褚翔精誠所致[5][6]

引用

  1. 梁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褚翔字世舉,河南陽翟人。曾祖淵,齊太宰文簡公,佐命齊室。祖蓁,太常穆子。父向,……出爲寧遠將軍北中郎廬陵王長史。翔初爲國子生,舉高第。丁父憂。服闋,除秘書郎,累遷太子舍人、宣城王主簿。中大通五年,高祖宴羣臣樂游苑,別詔翔與王訓爲二十韻詩,限三刻成。翔于坐立奏,高祖異焉,卽日轉宣城王文學,俄遷爲友。時宣城友、文學加它王二等,故以翔超爲之,時論美焉。
  2. 南史·卷二十八·列傳第十八》:翔字世舉,起家秘書郎,累遷宣城王主簿。中大通五年,梁武帝宴群臣樂游苑,別詔翔與王訓為二十韻詩,限三刻成。翔於坐立奏,帝異焉,即日補宣城王文學,俄遷友。時宣城友、文學加正王二等,翔超為之,時論美焉。
  3. 《梁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出爲義興太守。翔在政潔已,省繁苛,去浮費,百姓安之。郡之西亭有古樹,積年枯死;翔至郡,忽更生枝葉,百姓咸以爲善政所感。及秩滿,吏民詣闕請之,敕許焉。尋徵爲吏部郎,去郡,百姓無老少追送出境,涕泣拜辭。
  4.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出為義興太守,在政潔己,省繁苛,去游費,百姓安之。郡西亭有古樹,積年枯死,翔至郡,忽更生枝葉,咸以為善政所感。以秩滿,吏人詣闕請之,敕許焉。尋徵為吏部郎,去郡,百姓無老少追送出境,涕泣拜辭。
  5. 《梁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翔居小選公清,不爲請屬易意,號爲平允。俄遷侍中,頃之轉散騎常侍,領羽林監,侍東宮。出爲晉陵太守,在郡未期,以公事免。俄復爲散騎常侍,侍東宮。太清二年,遷守吏部尚書。其年冬,侯景圍宮城,翔於圍內丁母憂,以毀卒,時年四十四。詔贈本官。翔少有孝性。爲侍中時,母疾篤,請沙門祈福。中夜忽見戶外有異光,又聞空中彈指,及曉,疾遂愈。咸以翔精誠所致焉。
  6.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翔居小選公清,不為請屬易意,號為平允。遷侍中。太清二年,守吏部尚書,丁母憂,以毀卒。翔少有孝行,為侍中時,母病篤,請沙門祈福,中夜忽見戶外有異光,又聞空中彈指。及旦,疾遂愈,咸以為精誠所致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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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梁書/卷41》,出自姚思廉梁書

参考文献

  • 梁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
  • 南史》·卷二十八·列傳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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