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鎡
許鎡(1530年—1602年),字國器,號白塘,雲南臨安府石屏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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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按察司佥事 | ||
籍貫 | 雲南臨安府石屏州 | |
字號 | 字國器,號白塘 | |
出生 | 庚寅十二月初九日 | |
逝世 | 萬曆三十年(1602年) | |
配偶 | 配孫氏,封孺人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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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雲南鄉試第一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聯捷会试二百七十六名,第三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大理寺观政,授浙江嘉善縣知縣,改泰兴县,选贵州道御史,復除本道,升江西佥事,致仕,卒。
参考文献
-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 明代李乐《见闻杂记·卷之三》:许白塘御史,名镃,云南人。少豪侠不羁,为诸生时,行市中,有二人互争相殴,一人理不直,公搏杀之。即诣县白其状,甘认抵罪。令怜其才,云:“许秀才于汝无干,请回。”公诤曰:“生亲手杀人,如何教他人认罪得?”令卒为两解焉。是秋中乡试第一人,乙丑成进士,令吾郡嘉善县。清介绝俗,不甚拘文法。拜御史,阁臣高中玄先生里居,白塘过访,席间问白塘曰:“我作相较徐存斋如何?”公曰:“老师不如。”徐高震怒击桌,公曰: “即此便不如徐矣。”其峭直类如此。 已而命酒再饮,高怒亦解,可见中玄先生亦无他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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