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大綬
諸大綬(1523年—1573年),字端甫,號南明,浙江绍兴府山陰縣(今紹興)漓渚人。明朝大臣。
諸大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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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圣贤像传略》卷十六之《諸文懿像》 | ||
大明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 | ||
籍貫 |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端甫,號南明 | |
諡號 | 文懿 | |
出生 | 嘉靖二年(1523年)十一月十五日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山陰縣 | |
逝世 | 萬曆元年(1573年) 京師 | |
配偶 | 娶钱氏,封安人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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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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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諸大綬為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浙江乡试第十六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会试二名、一甲一名進士(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曾侍穆宗经筵日講,史載大绶“立朝不激不随,有公辅之望”。與蕭勉、陳鶴、楊珂、朱公節、沈練、錢鞭、柳林、徐渭、呂光升等並號“越中十子”。[1]隆庆元年(1567年)四月,以重录永乐大典成,升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加俸一级,十一月升翰林院侍读学士、掌院事,二年三月充廷试读卷官,九月与张四维任武举会试考试官,隆庆四年(1570年)六月升礼部右侍郎,仍兼翰林院侍读学士、经筵日讲如故,八月充世宗实录副总裁,六年七月升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十二月以病請告,特命驰传回籍。萬曆元年(1573年)正月,營救徐渭出獄,不久病卒,二月賜祭葬,赠礼部尚书,万历十二年追谥文懿。
家族
曾祖诸坰。祖父诸宏,七品散官。父諸宗輔,吏目、贈侍读学士。母陳氏,封太安人贈宜人。承嗣父諸宗教,累赠侍读学士。母金氏,累封太宜人。兄大纲(举人)、大紀、大績(光禄寺监事)、大纓(听选官)、大绎(東平州判官)、大綗、弟大约(监生)、大繡、大维。
子万里、万安、万有。
参考资料
- 《紹興府志·卷六九·徐渭傳》:“渭與蕭柱山勉,陳海樵鶴,楊秘圖珂,朱東武公節,沈青霞錬,錢八山楩,柳少明文,及諸龍泉、呂對明稱越中十子。”
- 《嘉庆山阴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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