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昶
謝昶(1422年—1501年),字伯明,湖廣黃州府黃岡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謝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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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貴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湖廣承宣佈政使司黃州府黃岡縣 | |
字號 | 字伯明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弘治十四年(1501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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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統六年(1441年)辛酉科湖廣鄉試第二十五名。正統十三年(144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十五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三十九名。授户部主事,转员外郎,升四川重庆知府,天顺三年知九江府。成化五年(1471年)任江西贛州府知府[1]。歷四川右布政使。成化十七年(1481年)陞左布政使[2]。累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被劾致仕。
家族
曾祖父謝信勤。祖父謝志善。父亲謝希哲,曾任長垣縣縣丞[3]。
参考
- 明嘉靖《贛州府志·卷七》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十七》:成化十七年秋七月己亥 升四川右布政使謝昶為左布政使。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統十三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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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曹凱 |
明朝贛州府知府 成化五年(1471年)上任 |
繼任: 姜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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