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

傳福音是指傳播基督信仰的行為,亦稱傳道講道傳教宣教佈道新教使用較多)、福傳天主教多用此詞),其字源來自耶穌在世時的通用語——通用希臘語的「εὐαγγέλιον」,意為「好消息」,後引申為傳播基督福音

簡介

傳福音是基督徒的重要使命。新約聖經裡數個章節提到基督徒傳福音的重要性:“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1],以及“我传福音原没有可誇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2]

傳福音的內容大體上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及聖經經文,主要是強調救恩的內容,通常也会涉及关于原罪大审判等有關基督教神学内容,也可能會有更貼近聽者生活的內容。不同的基督教團體所傳講的教義內容並不完全相同,有時甚至會有較大的差別。

方法

基督徒有很多傳福音的方法,當中以三福,四律,五色佈道法較為普遍及流行。一些教会也会印制一些小册子,发给慕道友或是路人

傳福音的方式,是隨者時代與社會的轉變而有所不同的,進入工業化時代前,基督徒大多以到處演講、發送出版物、創作音樂等方式來傳播福音。現代傳福音的方式則相當多樣化,除了傳統方式之外,流行音樂傳媒營隊也常被基督徒運用,以和一般大眾的生活貼近,使福音更能被瞭解。

法律問題

在某些政教合一伊斯蘭國家,傳播基督宗教信仰是違法行為。以色列容許基督宗教,但禁止向18岁以下的犹太人传教[3]

參考文獻

  1. 馬可福音》第16章第15节
  2. 哥林多前書》第9章第16节
  3. . [2009-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1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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