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公大
許公大(1528年—?年),字德謙,號鳧溪,四川保寧府南部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許公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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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户部主事 | ||
籍貫 | 四川保寧府南部縣 | |
字號 | 字德謙,號鳧溪 | |
出生 | 戊子閏十月二十一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周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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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由國子生中式壬子科四川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三甲第八十五名進士[1]。吏部观政,同年六月任直隶嘉定县知县一职。1569年由邵一本接任[2]。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大名府通判,三年三月改归德府教授,九月升济南府通判,四年六月升南户部主事,卒。
註釋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詩經》,年三十八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八十五名進士。閏十月二十一日生,行三,曾祖許瓉,壽官;祖許正奇;父許重本,斷事;母龐氏;繼母劉氏;繼母任氏。重慶下,妻周氏,兄公高(布政司參議);公亨,弟公進;公清。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七十七名。
- 编纂委员会. .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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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蒋机 |
直隸嘉定縣知縣 1565年-1568年 |
繼任: 邵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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