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孚遠
許孚遠(1535年—1604年),字孟中,號敬庵,浙江湖州府德清縣人,明朝官員、學者。
許孚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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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左侍郎 | ||
籍貫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德清縣 | |
字號 | 字孟中,号敬庵 | |
出生 | 嘉靖十四年(1535年)十二月初二日 | |
逝世 |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 | |
配偶 | 娶舒氏,封宜人 | |
親屬 | 祖父许辅 父许松 长子许元受(早殤) 次子许大受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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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三十六名,二甲第三十二名進士[1][2]。授南京工部主事。隆慶初年,首輔高拱薦為吏部考功司主事,出為廣東僉事,抗擊倭寇有功。
萬曆改元,首輔張居正驅逐“拱黨”,謫許孚遠為兩淮鹽運司判官。歷陞兵部郎中。出為江西建昌府知府。經給事中鄒元標推薦,擢陝西提學副使。萬曆二十年(1592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三年後,擢南京大理寺卿,調南京兵部右侍郎,不久改北京兵部左侍郎。被論乞休。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卒於家。贈南京工部尚書,諡恭簡。
家族
曾祖許宗明;祖父許輔;父許松,母沈氏。重慶下。弟許道遠、許志遠、許行遠[3]。
參考文獻
- 《明史·許孚遠傳》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 《明经世文编》卷四百,许孚远《疏通海禁疏》
- 鍋島亞朱華:〈明儒許敬菴對《大學》的解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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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汝濟 |
福建巡撫 萬曆年間上任 |
繼任: 沈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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