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0年和解法令
《和解法令》(英語:)于1460年10月25日由英格蘭國會通过。[1]根据该法令,亨利六世将终身保留王位,但约克公爵理查及其继承人将继承王位,排除亨利六世之子威斯敏斯特的爱德华的繼承權。亨利被迫同意了这项法令。
國會法令 | |
英格蘭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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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稱 | 39 Hen.VI |
地域範圍 | 英格兰 |
日期 | |
御准 | 1460年10月25日 |
原來文本 |
法案通过几天后(10月31日),议会授予约克威尔士亲王、切斯特伯爵、康沃尔公爵和英格兰护国公的头衔。[2]
该法令不仅远未结束玫瑰战争,反而进一步分裂了整个王国。爱德华被剥夺了王位继承权,而王国内仍有大量兰开斯特派的支持者,王后安茹的玛格丽特不可接受该法案。在随后的1460年12月,兰开斯特派击败并杀死了约克(尽管该法令将杀死约克定为叛逆罪),但他们在1461年春被约克的儿子爱德华击败,后者成为国王爱德华四世。[3]
参见
参考资料
- . [2019-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19).
- 科凯恩等,《贵族全集》 ,第十二卷,第2页,第908页。
- 《玫瑰战争的百科全书》(ABC-CLIO,2001) ,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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