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扣押
財產扣押(英語:,日语:)或稱財產暫管,是民事诉讼的一個救濟制度,透過暫時查封財產並禁止移轉的方式,以防止債務人脫產。有些國家規定於《民事訴訟法》中,有些國家則另訂特別法規範之。
「財產扣押」的各地常用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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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陸 | |
臺灣 | |
港澳 |
概說
由於民事诉讼事件必需俟判決確定才能聲請強制執行,因此如果債務人在案件確定之前將名下財產轉出,债权人即使獲得勝訴判決亦沒有財產可以執行;因此為防止債務人脫產,特別設立此一制度,讓債權人可以在起訴前或訴訟中聲請法院扣押債務人的名下財產,以確保將來的執行。
相對的,債務人如果不願聲請的財產被扣押,可以提出相當金額作為擔保,請求法院駁回財產扣押的聲請。
案件一旦判決確定,如果債務人為勝訴的一方,其被扣押的財產即應返還。但如果敗訴,就會作為將來強制執行的標的。
參見
- 脫產
- 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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