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一桂
賀一桂(1531年—?),字秋芳,號文南,江西吉安府廬陵縣(今吉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賀一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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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右寺丞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廬陵縣民籍 | |
字號 | 字秋芳,號文南 | |
出生 | 辛卯七月十五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配蕭氏,封孺人 | |
親屬 | (子)德輝、德煌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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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鄉試第七十六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進士[1][2]。兵部观政,本年八月授直隶溧水县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选授广西道監察御史[3]。四年二月养病。六年十月復除本道御史,十一月差巡按山西,万历三年(1575年)四月巡按顺天,四年七月监試顺天,九月提学北直隶,七年四月丁忧。十年十月復除河南道御史,十一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养病致仕[4]。
家族
曾祖賀嵩;祖父賀鑾,曾任壽官;父賀沂,曾任府同知、進階奉政大夫。母周氏,封宜人[5]。
参考文献
-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溧水县志》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一》:万历十一年九月,刑科给事中刘尚志题参原任大理寺寺丞贺一桂,言一桂与简讨习孔教素称莫逆,一事相左,挤陷罢官。御史刘台之死,王宗载能先得谢耀奏稿,授意陈绅者,一桂之为也,亟宜罢斥究问。又故御史陈世宝与宗载同勘台事,宗载已遣戍夺诰敕,世宝虽死,不宜独免。得旨:贺一桂黜为民,陈世宝原官诰敕俱行追夺。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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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文謨 |
明朝直隸溧水縣知縣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上任 |
繼任: 劉應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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