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仲軾
賀仲軾(1580年—1644年),號景瞻,河南衛輝府獲嘉縣人。
賀仲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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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武德道副使 | ||
籍貫 | 河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衛輝府獲嘉縣 | |
出生 | 庚辰三月十□□ | |
逝世 | 崇祯十七年甲申 | |
配偶 | 娶王氏 | |
親屬 | 曾祖賀春,祖賀國清,父賀盛瑞,母耿氏(贈安人);繼母李氏(封安人)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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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庚辰三月十□□生,行二,治《禮記》。中式癸卯(1603年)河南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年三十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二百二十三名,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四名進士。刑部觀政,四十年三月授陝西醴泉縣知縣,四十三年乙卯年丁外艱,四十六年戊午復除直隸青浦縣知縣[1]。四十八年擢升刑部主事,天啓三年(1623年)升员外郎,遷福建司郎中,同年冬出官镇江府知府,七年(1627年)正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分守西宁,三月户部员外李桂芳弹劾镇江府知府贺仲轼、江都县知县胡敬辰怠玩,马场变价,有“厂臣急公之念,可容草莽委之”等语。贺仲轼、胡敬辰各降三级。
崇祯七年甲戌(1634年)起复山东武德道副使,九年辞官归乡。崇祯十七年甲申(1644年)二月二十二日与妻恭人王氏、妾李氏、张氏、王氏五人死于李自成闯軍之難,年六十五。
著有《栢園論草》、《八卦餘生》、《四書率言》、《春秋歸義》等書。
家族
曾祖賀春,恩贡,贈奉直大夫;祖賀國清,封承德郎工部郎中;父賀盛瑞,己丑進士、陕西參議;母耿氏(贈安人);繼母李氏(封安人)。慈侍下。
兄伯輿(庠生)。弟仲木(庠生);仲禾(增生);仲東(庠生);仲术(增生);仲□(增生);仲輅(庠生)。
子敏猷(廪生、早亡)。侄敏素(庠生);行素(乙酉舉人);敏恭(溫縣奉諭);繪素(己未貢生);敏敬;賀鈍(庠生);賀愚(庠生);賀惠(庠生)。嗣孫振能(侄行素次子,丙午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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